本报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昨天就“盖中盖”“借希望工程做不实广告”一事向哈尔滨制药六厂递交正式律师函,要求后者于今天下午5时前予以答复。截至今天中午,哈尔滨制药六厂继续保持沉默,不予置评。但今天上午,就此事件争议的焦点之一,即该厂究竟是否曾向哈尔滨某希望小学捐赠过“盖中盖”口服液,本报记者听到了有关各方完全迥异的结论性说法。
连日来,各地电视观众不断地从电视上见到国际影星巩俐以温情形象出现的一则广告。广告的画外童声旁白说:“巩俐阿姨,您寄给我们希望小学的盖中盖口服液,现在同学们都在喝……”
为此,中国青基会于前天首先郑重发表声明,强调任何未纳入该会及其授权机构管理系统的冠以“希望工程”的活动,均属假冒商标的侵权行为,该会对这些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随后,将律师函送达哈药六厂。
在此之前,中国青基会还向全国32个省(部)级授权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尽快查明全国8000多所希望小学中有哪所接受了捐赠的“盖中盖”。今天上午,该会副秘书长涂猛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到昨晚为止,包括黑龙江青基会在内的所有授权机构均已报告了调查结果,没有任何机构或学校通过希望工程途径接受过捐赠。
记者上午还把电话直接挂到了哈尔滨依兰县迎兰乡政府。乡干部李得胜回答,正如北京某广告公司所言,该乡希望工程迎兰小学确在今春得到过价值约2万元的“盖中盖”口服液捐赠,并发给学生服用。依据他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了一位校长的宅电,被告之校长“回校去了,听说就是讨论广告的事”。随后有人找来了另一位姓段的学生,该男孩向记者说自己就是迎兰小学学生,免费喝过“盖中盖”,当记者问何时喝的时,他说“在去年吧。”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致电哈尔滨制药六厂,均被告知“没有一个领导在厂”。(记者 曹奕 秦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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