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场简史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华东局、上海市处理难民、游民的方针政策和上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经苏北行署划地二十万亩,于1950年初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垦区劳动生产管理局”,作为教育、安置游民的劳动场所。“垦管局”虽为期两年半,但在场史上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主要在于它的成立揭开了上海农场发展的序幕,并为农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5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和苏北行署协商划出大丰(时称台北县,后因与台湾省台北市重名,于1951年改名为大丰县。)以四岔河为中心的20万亩荒地为中心作为上海垦区。同时,又设立了上海市农垦工作的最早领导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垦区劳动生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垦管局)。同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黄序周出任垦管局局长、党组书记(黄序周,湖北黄冈人,1904年生,1927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参加过北伐战争和南昌起义。上海解放后初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后任垦管局局长。尔后调任湖北省工作,是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84年在武汉逝世),副局长沈维岳、郑宏惠。
垦管局最初办公地点设在江苏兴化,后来移到江苏大丰新镇,最后才到大丰四岔河。垦管局是上海市政府序列中的一个局级单位,下设工业处、农业处、生产处、管理处、办公室,还附设学校和新人村。垦管局下属成员比较复杂。除干部家属以外,主要有犯人、无业游民、社会上的流浪儿童等。当时则统称“垦民”。1952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垦管局改名为上海市上海农场管理局(简称农场局),1956年又更名为地方国营上海农场,工作业务受市公安局领导,为上海市罪犯的主要改造教育场所,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大型劳改单位。1964年停止收罪犯,成为安置刑满释放留场就业人员的场所。从1968年10月起,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安排,先后安置了6000余名上海知识青年。1973年1月9日,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和市革命委员会的指示,上海农场划出元华分场和隆丰、盐场共12.38万亩土地和不动产及流动资金交给上海农业局筹建上海市海丰农场。1974年3月和1975年1月,上海农场有4.1万亩和1.44万亩土地及不动产划给海丰农场(1980年1月海丰农场又把4.16万亩土地划还上海农场)。
上海农场场名和隶属关系变更情况:
1950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垦区正式命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垦区劳动生产管理局”,直属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
1952年2月,划给苏北行政公署领导,同年6月又重新划归上海市;
1952年8月,改名为“上海农场管理局”,业务工作和党的组织由上海市公安局领导;
1954年开始,党的组织关系转给江苏省委(1958年5月又划回);
1956年9月,上海市委决定,“上海农场管理局”改称“上海市地方国营上海农场”,行政归属上海市公安局直接领导;
1965年12月起,党组织和行政都划属上海市劳改局领导;
1974年4月,对内名称为“上海市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总队”,对外名称为“上海市上海农场”;
1981年,对内改称“上海市第一劳动教养总队”;
1983年1月起,改称“上海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
上海农场历任主要党政领导人有:黄序周、沈维岳、计雨亭、吕征中、杨光池、陈宏惠、吴福海、王东升、林传富、袁际禹、张鸣岐、刘丕显、黄平、吴军营、章谷雷、汤义仁、胡志远、张汉强等。
黄序周,又名黄英。1904年生于湖北黄冈。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叶挺独立团参谋。1927年参加了南昌起义,任起义军第十一军二十四师七十二团参谋、第七十一团三营营长。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军部副官处长、第二师五旅参谋长、第五师第一军分区副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鄂东纵队司令员,济南警备司令部参谋长、副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湖北省水产厅厅长、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政协常委。1984年4月29日在武汉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