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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凤凰》溺亡演员家属向王晶索赔40万元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7:17 东方早报

  昨日,《浴火凤凰》剧组溺水演员的家属正式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浴火凤凰》剧组,以人身损害罪要求剧组给予赔偿。

  今年7月28日,替身演员陈允在《浴火凤凰》拍摄中溺水身亡。8月4日,在死者家属一再要求下,导演王晶登门吊唁,但态度冷漠,称“工伤”无须“道歉”,推卸责任。8月7日为逼王晶出面道歉,家属入住剧组所在宾馆设灵堂,仍然交涉未果,反而被诬殴打副导演。
矛盾不断加剧,终于在时隔两个月之后,家属正式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昨天,记者联系到原告家属的代理律师朱广平,他表示:“死者家属在与《浴火凤凰》剧组多次交涉未果后,矛盾一再加剧,家属再也无法忍受导演王晶的冷漠态度和剧组的所作所为,决定向法院提出诉讼。”据朱广平律师透露,诉讼中包括12项条款,其中要求该剧导演王晶登门道歉,要求剧组登报公开发表声明承担责任,要求以剧组名义召开追悼会,在该剧的片尾演职人员列表中加入受害者陈允的名字等等。在赔偿方面,朱广平律师坦率地说:“剧组应当承担人身伤害的赔偿以及所有的诉讼费用,合计人民币40万元左右。”记者也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证实了此事,据法院办公室胡先生表示昨天上午杨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但具体开庭时间还未确定。 早报记者 李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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