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李保田成戏霸”成为焦点话题,而李保田以投资方向电视剧“注水”,违反合同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一些影视大腕摆架子、强加不合理条约的现象并不是什么秘闻,而作为演员,他们被投资方以种种理由克扣片酬、被迫签订不合理合同的也大有人在。记者对几家经纪公司以及演员进行了采访,他们纷纷“投诉”片方的种种不良行为。
加戏不加钱
在一部热播的武侠剧中,女主演的一段接吻戏在拍摄阶段就被媒体热炒。但记者了解到,当初该剧女主演在接演该剧前已经拒绝了剧本中的这段吻戏,并得到了片方的认可。但实际拍摄中,导演首先开始给她“做工作”,称年轻人应该开放一些,亲密接吻是主人公表达爱意的必要手段。而投资方也出面与她谈话,表示将来电视剧卖得好还会给她加片酬等等。这位女主演被迫拍了这段戏,当然后来加钱的口头承诺并未兑现。
临时延长拍摄周期
一部事先被定为20集的古装电视剧的女主角向记者透露,该剧在开拍前就是两个剧本。签订合约前,投资方给演员的都是只有20集的简单剧本。可真正开拍后,该剧增加了很多场戏,最后该剧以24集播出,当几位主演提出增加片酬时,投资方称“首先增加戏份儿后让你们有了更多表演机会;二来增加外景地后剧组在预算方面也相应增加”。演员的片酬并未因集数增多而增加,吃了个哑巴亏。
被造绯闻增加卖点
某二线女演员在接拍一部电视剧时曝出与一位知名运动员的绯闻,一时间这则新闻占据了各大网站以及娱乐版面的头条位置。绯闻发生后,该女演员委屈地表示,自己和这位运动员只是一般朋友,记者得知,这一事件是电视剧投资方为宣传该剧而特别策划的,由于该演员在圈中的知名度不高,这位女演员明知绯闻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但毕竟惹不起投资方,只得就范。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片方的苛刻要求只限于二三线演员,而对于一线大腕们往往无计可施。电视剧《沙家浜》中著名演员陈道明扮演刁德一,但在他同意接演这个角色时就说明了自己将来不去参加该剧的宣传活动。投资方鉴于他的名气与脾气也只得作罢。张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