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才在《一仆二主》里搞定了大叔张嘉译,现在又和小鲜肉胡歌[微博]在《生活启示录》里谈起姐弟恋,“佟掌柜”闫妮这分明就是“拉仇恨”的节奏。首次搭档胡歌,她大赞对方长得帅,但没有偶像包袱,还打趣如果要在张嘉译和胡歌之间做选择,会选后者。
谈到姐弟恋,闫妮则表示年龄不是问题,“反正我觉得是遇到了,只要两个人是两心相悦的,姐弟恋就跟别的感情没有太大区别,其实我觉得姐弟恋会成为更大的现象,因为成功的女性也越来越多,所以女性在爱情方面也一定会更大胆。只不过姐弟恋,作为姐姐一方还是有压力的。”
新角色于小强
跟唐红一样都敢爱敢恨
说起接演《生活启示录》的契机,闫妮透露其实编剧王丽萍[微博]早在去年5月份就找到了她,“王老师跟我说的时候还在酝酿,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契机开始写。有一天遇到我的时候,觉得我很适合演这个角色,然后我们俩就在一个沙发上坐着聊。她第一次跟我讲的时候,我说这个戏你想叫什么名字,她说想叫《好媳妇》,我说哪怕叫《小强启示录》也好,结果最后这个戏变成了《生活启示录》。”
剧集播出之后,许多观众也都好奇,为什么好好一个女主角的名字会叫做“小强”?闫妮则解释道:“小强是比较中性化的名字,确实听起来不是很女人。姐弟恋中,有时候姐姐一方会担当了男人的角色,男的反而比较受姐姐的照顾,经常会有一种错位的感觉。所以叫小强比较适合这个角色的性格。”
剧中,于小强结婚后辞职做全职家庭主妇,全身心投入家庭当中,最大目标就是在照顾好老公和家庭之余,为夫家开枝散叶,但却一直没怀上孩子。
某天发现老公有外遇后,最终决定净身出户。离婚后的于小强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开始独当一面。带有些许“女强人”影子的于小强也让观众联想到此前闫妮在《一仆二主》里出演的唐红。
对此,闫妮释疑道:“唐红是个女强人,所以她对待感情是很主动的,她更强势一些,于小强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净身出户,并且是底层工作,她的内心有时候还是不自信的,并且经历了很多现实残酷的考验,比如传统道德、家人压力、社会的压力,以及自己内心的挣扎。但是我想这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敢爱敢恨,对爱情还是一个执着的心。”
新搭档胡歌
他是个多面性的人
在合作《生活启示录》之前,闫妮和胡歌仅在一个公益活动上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我记得走的时候跟他说过一句话‘ 小胡,姐走了’。电视上也看过他演的戏,但看得不多,偶尔翻到就看到,没有追着看。所以并不是很了解他,拍完这部戏才真正地了解他。”
闫妮更笑称胡歌其实是个多面性的人,“他人虽然长得帅,但其实没有什么偶像包袱。而且他年纪小,有时候表现得很幽默,但每次在关键时刻,他都是掌控大局的一个人,这个跟我想象的还是不一样的,他特别理解剧组的每一个人,优点太多了。”
剧中,两人的姐弟恋虽然遇到不少现实问题,但也不乏浪漫戏码,比如有一场戏,胡歌爬到树上对着窗户里的闫妮“告白”。闫妮爆料真正拍摄时场景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浪漫,“其实胡歌挺紧张的,高台什么的都撤走了,只能屁股挨着那个树。我还问他是不是紧张了,他说‘别说了’,然后我们就赶紧拍。”
让她在张嘉译和胡歌之间做个选择,她打趣着说:“我选胡歌吧”,“也不是说我选择胡歌,是我选择《生活启示录》的鲍家明,如果你看了这个戏,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做这样一个选择。我这个人在感情上是有了今天不想明天的那种人,从内心来讲,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真正谈过恋爱,所以从直觉上来讲这两个人就选胡歌,但是不能让嘉译知道,哈哈。”
新感情未知
谈姐弟恋,姐姐有压力
对于戏中鲍家明和于小强的姐弟恋,闫妮称于小强对于第一段婚姻付出很多,但最后不仅离婚还净身出户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鲍家明的这段姐弟恋可能是于小强离婚之后的一种情感依赖,也是她以后生活的全部意义,因为鲍家明的出现让她不那么孤单,让她有肩膀可以依靠。”
对于现实生活中姐弟恋的看法,闫妮则表示:“我们一贯的传统是男的比较强势,但是姐弟恋的话位置可能是反的,这是一个心理调整错位的过程。而且可能还跟个人的成长有关系,可能这个人就需要这样的一段感情给她安全感,反正我觉得是遇到了,只要两个人是两心相悦的,姐弟恋就跟别的感情没有太大区别,其实我觉得姐弟恋会成为更大的现象,因为成功的女性也越来越多,所以女性在爱情方面也一定会更大胆。只不过姐弟恋,作为姐姐一方还是有压力的。”
2011年闫妮发表离婚声明后,便曝出她与小8岁的演员王玮曾展开过一段姐弟恋,恰好闫妮也曾在接受采访时大方承认有过“姐弟恋”。不过说起姐弟恋,闫妮只是表示这部戏的确是倾注了她很多的内心表达,“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但是生活永远比戏剧更加精彩的。我说过快乐和痛苦都要享受,这就是生活。我还是感谢这部戏的,在一个特别的时刻也给了我很多正面的能量,酸甜苦辣过后留下的还应该是快乐。”而说到自己现在感情状况,是单身还是有伴?闫妮则打太极道:“我也不知道”。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