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重金抢编剧:送股份合开工作室

2015年04月30日09:43   新闻晨报 收藏本文     
桐华 桐华

  晨报记者 朱美虹

  如果说前几年不少编剧还在忙于为被拖欠稿费、待遇不公、没有署名权等问题而奔走维权,那么,随着影视产业资本大潮的到来,传统印象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编剧已成为了香饽饽。在好剧本难求的当下,影视公司掀起了一股抢编剧大战,给出了高酬劳、股份、工作室等各种条件与之“捆绑”。

  编剧纷纷成“公司御用”

  近日,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公司公布了今年的影视项目,记者发现大多数都与桐华有关——将播出的《抓住彩虹的男人》、《偏偏喜欢你》由桐华原创策划,月底开拍的《煮妇神探》 由桐华担任监制和编审,桐华旧作《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即将拍成电影和网络剧,即将出版的新作《那片星空那片海》也将制作成电影及电视剧。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会有这一系列“桐华概念”影视剧,其实是因为桐华低调“潜伏”在该公司,不单单是公司股东,更是公司副总,她创作的作品版权也随之带到了该公司。

  像桐华这样进驻公司管理层的编剧不多,更普遍的是影视公司以出让一部分股权或合作签约的方式来与编剧“绑定”。随着这两年影视公司掀起上市潮,外界发现原来“潜伏”在影视公司的股东除了明星,还有编剧,如国龙联盟签约林和平、严歌苓、刘猛;王力扶、赵冬苓、李潇[微博]入股新丽传媒;唐德影视与盛和煜、余飞[微博]等达成战略合作;六六签约耀客传媒。其中邹静之[微博]甚至同时出现在了华策影视和幸福蓝海的股东名单中,刘恒也在不同的阶段拿到了华策影视、小马奔腾的股份。这种合作方式多见于谋求上市的影视公司,为了向投资者保证未来业绩而拉明星、导演和编剧入股,往往约定了一个合作期限(多为两三年),合作条件各公司不一,有的具有排他性,有的则是享有优先拍摄权。如根据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邹静之2011年与幸福蓝海签署的协议约定的是: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公司为双方合作的影视剧项目提供服务支撑、平台支撑和资金支持,邹静之为公司拓展剧本资源; 对于具体的影视剧项目,双方遵从“一事一议”原则。唐德影视与盛和煜、余飞等达成的战略合作,则是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排他性地参与唐德的电视剧制作。

  看中“版权所有人”身份

  编剧汪海林指出,很多公司选择跟编剧合作,是看中编剧版权所有人的身份,“我了解到,行业里曾经有家上市公司,本想跟导演合作,但后来发现导演不是影视作品的版权所有人,版权其实在编剧手里。这可能算是种进步吧,产业发展到这个阶段,不得不尊重编剧。但我个人感觉,一些IPO或准IPO公司并不是打心底里看重编剧,而是资本规律要求他们必须把利润分配出来,影视产业的核心是人才,名编、导、演这些行业稀缺资源自然是投资对象”。

  而对于已经完成上市的公司,对于给股份就比较吝啬了,华谊上市后签约的编剧彭三源就没有股份。某上市公司副总告诉记者,现在公司与编剧、导演多采用双方合资开公司的方式来合作,一则不愿意轻易送出两三年后就会被抛售的股份,二则合作的影视项目通过合资公司来运作,让编剧或导演享受分成,这样更能激励其创作。

  编剧主动参与上游制作

  推出了《辣妈正传》、《虎妈猫爸》 等剧的金牌制作人黄澜表示,这些年来的创作以策划剧本而非挑剧本为主,就是因为很多编剧被影视公司签约包掉了,尚处自由身的不多,自由投稿的情况自然很少。《辣妈正传》、《虎妈猫爸》 都是先命题、再找编剧写,“会找有意愿的编剧一起策划采访、调研工作,整个剧本过程要经过两三年”。黄澜所在的新丽传媒也签下了不少编剧,她表示这几年编剧酬劳也在上涨,“符合其劳动价值,多给点钱也是应该的。不过具体涨幅不好说,因为编剧和演员一样没有绝对标准,不同情况价钱也会不同”。

  另一方面,有了于正[微博]、汪远[微博]这样的先例,并非所有编剧都被动等着资本敲门,更有一些不甘心只做编剧、拿一份稿酬的知名编剧开始主动出击,参与上游制作环节:王丽萍[微博]自开公司投拍影视剧,新作《大好时光》由其公司独立制作;彭三源则走上了导演之路,刘德华主演的《失孤》正是由其执导;签约耀客传媒的六六在新剧《女不强大天不容》剧组中,也参与了选演员等前期策划环节……在一个资本狂舞的时代,编剧之路越来越宽了。

(责编: Gracetot)

文章关键词: 编剧股份公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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