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点,“高峰私生子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17法庭进行了不公开的第二次正式庭审,而不是如先前媒体所报道的只是进行谈话。王纳文的代理律师王春晖透露昨日他们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面对高峰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这次庭审的当事人双方均未到场,双方由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庭。王纳文这次诉讼请求的抚养费由一审的69万多元降低到了具体的43.7万元,主要包括王圣元的生活费、教育费
和住房费。
双方在法庭上仍然不同意调解,也没有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
与第一次庭审不同,这次双方争论主要围绕两个焦点问题:一是高峰应该承担王圣元抚养费的一部分还是全部;二是费用的支付是一次性付清还是按月支付。
就这两个焦点问题,王纳文的律师王春晖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意见:根据新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王春晖律师认为高峰应该全部支付王圣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至于抚养费的多少,王春晖律师认为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道德问题。
在究竟如何支付方面,王春晖律师解释说,一般人应该按月支付,但是高峰作为名人,有远高于一般人的收入,客观上的实际情况也远远有能力进行一次性支付,据他们调查高峰在沈阳和北京都经营有饭店,经济状况很好。现在双方仍然就高峰的支付能力存在分歧,王春晖律师透露昨日他们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面对高峰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出判决。
另据王春晖律师透露,法庭宣布在本周五之前双方进行最后的证据提交,他估计法院的最终判决很快就会出来。最后,大家所关心的王圣元户口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