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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高峰论坛 齐秦呼吁建立版权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6:45 新浪音乐
齐秦:各位前辈、各位音乐的同行,还有很多的贵宾,大家好!其实不太会讲话,当然在这个圈子里面我想也待了蛮多年的,自己本身也是做过唱片公司从业人员,本身也是一个歌手。当然,我也创作过一些歌曲。我想在这些领域方面,我可以讲,唱歌、做音乐是快乐、开心的工作。我虽然从以前入行到现在大概二十几年,虽然没有从版权当中获得任何的利益。因为在台湾的部分,我最早的时候大概是19岁开始创作,那个时候我记得台湾的版权法不是非常健全,唱片公司会把一些新的歌手写的东西,用非常非常便宜的价钱买过来,而且是买断。像《大约在冬季》,写的歌曲是用3500元台币买断,那个歌曲从此跟我没有关系了。不过那是一个开始,早期的时候大家对于版权、著作权的尊重没有到达一定的水准。但是那个时候我相当开心,最起码我看到现在的大中华区对版权的尊重,虽然我自己没有享受到这些利润、利益,但是我希望以后的从业人士,以后的创作者大家可以尊重他们,希望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因为大家也晓得,如果使用者不付费的话,这个产业就一直越来越往下走,那么一直没有一个好的资源去支持他去写更动听的歌曲。像前面的前辈也讲,一个好听的歌曲需要花好多年的时间,不断地修正和加强才可以变成一个惊世之作。我想这是非常重要的观念。 另外讲一个题外话,有一次我们做EMI的时候,我们的老板也是瑞士的叫LUCK,他讲到了泰国,发现泰国有一位创作歌手。在电视上接受访问的时候,说他写了一首很有名的歌,一听就是《大约在冬季》,只是翻译成了泰文。那位创作者在电视上侃侃而谈,说我写这首歌的时候我怎么样怎么样的情感,怎么经历了爱情的打击。他跟我讲这个事情我相当惊讶,大家在华人地区晓得这首歌是我创作的,但是到了泰国他说“这个歌是我写的”。所以我听起来相当震惊,也觉得相当有趣。我个人并不会去责怪,不会有很多的怨言,说以前到现在我自己没有获得者方面的支持,但是我希望在以后的将来,在整个中国人的地区,能够把版权制度建立起来。大家有一个非常良性的企业的循环。 在坐的所有朋友也会付出最大的努力,获得政府的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炬:谢谢齐秦第一次很近距离的接触,实际上我也是你的Fans,也是歌迷。只不过我不是那么疯狂而已,我喜欢唱你的歌,所以我下一步去许多的国家打听一下,哪些地方不知道齐秦的,我说这个歌是我写的。希望著作权集体管理能齐秦先生带来更好的创作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更精彩的创作作品,谢谢齐秦。 我们还有一个艺术家的组合,他们是南合文斗(blog)。我们有请他们上台演讲。 南合文斗:各位与会的嘉宾大家好,我是贾南,在坐的是崔文斗。我的身份是创作者兼歌手。其实到这里来参加这个“促进版权保护、繁荣音乐创新”论坛活动,我觉得更深的体会是一种鉴证历史的感觉。如果大家用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有一个电影叫做《人生摇控器》非常感人,他说迅速可以把时间快进到你想到的时间点上,大家想,如果现在的时间过了10年,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那么这个变化其实和今天是息息相关的有关联的。另外一个事情我想说,今天我们参加这个活动鉴证的是这个行业和卡拉OK的从业经营和老百姓还有消费者有很大的变化,很像大概在2003年到2004年的时候也出现了非常翻天覆地的事情。当时,我也参加了那个活动。那么在03、04年也就是4年前,其实每个人的手机都是“嘟嘟嘟”的声音,现在每个人都习惯了彩铃,这个彩铃给大家带来什么变化呢?同行都知道这个变化是巨大的,我们现在签约的唱片公司叫做鸟人艺术,这个公司通过一首歌曲挣了多少钱呢?这是商业秘密,但是下载的人数可以达到上千人次。这首歌就是庞龙唱的《两只蝴蝶》,转载的价值是1.2亿人民币。所以就像梁女士说的是一个创富的问题,其实我们今天就是一个机遇。彩铃到来的时候,鸟人艺术明确的、准确地把握住了那个商机,那么我们就创富了。其实今天也是一个创富的好机会,所以我个人还有一个小小的想法,因为刚才很多的演讲者都说了,如果没有这个机制。那么我们可能会遭受怎么样的打击,我们的行业会怎么样不好。但是这个事情只是我们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是我想一定会全国都实施的,这个行业一定会经过一个大的洗礼。如果这个活动代表的政策可以顺利地实施下去之后,其实在这个领域里面,我们无非有三方,第一个是卡拉OK的从业者,就是掏钱买单的这一方,还有一方就是版权拥有者或者是唱片公司,还有一方就是老百姓,就是去卡拉OK消费的人。那么这三方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在开始收费前后有什么变化呢?大家想一下,卡拉OK的从业者,我想与会的也有卡拉OK的经营者。以前我们没有这个制度,我们的收入是依靠给唱歌人提供的内容,以后我确实查了一下支出,好像有一个政策说最高一间是12元钱一天。那么现在好像据我了解,好像是给予前期加入的商家优惠,可能是8元钱甚至更便宜。其实大家可以算一下,其实最高的12元钱一件,一晚上一个包间能唱多少首歌?无非就是100首,1首歌3分钟100首就是5个小时。应该说我们经营5个小时这个卡拉OK经营得不错,这100首歌交了12元钱,如果他有50个包间是中等规模,他交的是600元钱,一个月就是1万8。所以这些钱对于经营者来讲,他一定不同意我的说法,这个钱其实很多了,因为我们的经营也不容易。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看来从利润的角度,我个人粗粗算了一下,我估计大概1万8每天可能会占他经营额的1%或者是3%。我这个数据不准,完全是我个人的估测,但是当我们的卡拉OK的从业者去支付这个营业者的1%或者是3%的时候,我们想想这个行业本身有了什么变化?第一个变化是作为卡拉OK的从业者他一定会收到越来越多的内容,因为唱片公司都知道这个事了,我把版权给他我能挣钱,所以我一定会把更多的内容提供给他。所以其实我们卡拉OK从业者支付了这个钱,但是我们换来的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全、越来越正版、越来越正规的。现在老百姓唱歌,除了音箱条件、伙食、价格还包括这个歌正不正。我不是特别喜欢唱卡拉OK,但是我去挑歌正的。我把原唱弄掉之后这个伴奏是正的,但是我不能代表所有的消费者,但是我有一定的表达权利的。当我们的卡拉从业者的版权越来越多、越来越正的时候,上座率也越来越多。那么对于唱片公司,原来没有这笔收入,那么像很多的公司谈判、打官司,确实是侵权了,但是现在有这笔收入,这笔收入拿到手之后,唱片公司会拿这个钱做什么呢?我想他肯定会想,应该是提供更多的卡拉OK的内容,或者是MV的内容提供给卡拉OK的经营者。可能还会出现,以前一张专辑拍1支MV,最多2支。如果是比较聪明的经营者可能拍10支,我们可以不要很高的成本,我们可以拍高清的,我们甚至可以做Flash,只要我们把版权保护在自己的手里,我们就可以把更多的音乐给卡拉OK的从业者。唱一次可能是几分钱或者是几毛钱,但是数量越来越大,基数越来越长,我这首歌可能是今年做的,10年之后得到的钱可能远远高于我当初做这个MV或者是Flash的价钱。唱片公司获得了更多的可视的东西,所以对于唱片公司一定会音乐更繁荣。 那么第三方就是消费者,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就是在坐的各位当晚上下班之后我们唱卡拉OK的时候,想一下和以前有什么变化呢?其实我们以前也是交包间费,我们喝饮料、交其他的费用。但是原则上我们一点没变,我们交的钱没有任何一毛钱标出来交了这个钱,但是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但是老百姓得到了我没有多花钱,但是我想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卡拉OK的从业者觉得我多支出了,我一定变向的放在我的房费和酒水里面。但是整体的趋势是没有太大的变化的,老百姓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内容。以前可能我们想听他的歌,可能一个人的歌只有2、3首,只有5、6首,只有像周杰(blog)伦可能所有的专辑每首歌都有,但是以后不一定了。可能任何的唱片公司和任何歌手都有一个视频,作品非常丰富。所以我们老百姓的选择多了是一个好事。我们未来可能3、5年之后发生的变化,我今天简单描述一下这个感觉。 最后我不妨大胆地预测一下,既然是论坛,说话不用特别负责任了。假设我们5年以后我们会发生什么变化?我想大家的脑子里面都在想,可能唱片公司的经营方式发生了改变了,原来拍一个MV,现在可能一张专辑只要认为不错的都拍,或者是都做Flash。还有就是卡拉OK从业者如果加入得越来越多,是不是我们可以按星级酒店的方式给这个卡拉OK评星,那么这件事不是不可能实施的。我们除了服务质量以外,我们更多地可以在内容方面给他一个评定。那么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呢?比如说我们现在都知道有的歌曲是完全通过或者是几乎完全通过彩铃这个平台活下来的,当然彩铃可能跟互联网是息息相关的,这个平台目前我们从事这件时期还没有那么大的优势。可是未来我们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还有我们卡拉从业者有一个更好的合作的机制,我们可能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有的歌就是从卡拉OK活下来的。现在我想是没有可能的,但是5年之后谁知道有没有可能,那个时候说不定所有的卡拉OK都可以在手机上实现了,所有的卡拉OK内容都可以从互联网上上传下载了。还有我们作为公司、歌手、同行都知道,现在电视台播MV的太少了。我们花10万或者是15万拍的胶片,但是越来越少台播。那么这个东西做完了给谁看?其实以后会不会媒体方面会单独出现一个像MTV台等等,是不是我们本土也可以出现一个我们自有的专门播MV的平台的电视媒体,我想是有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如果我们胆子再放大一点,其实我们今天做的事情就是给老百姓、从业者培养一个习惯,刚才每一位讲话都说了。我们培养一个花钱买正版的东西,我们花钱买优质的服务,我们保护版权,保护艺术创作者,只要我们把这个习惯培养好了,其实是不是多多少少,比如说我们中国和美国打WTO知识产权贸易的纠纷。假设这个纠纷一直在持续,我们国内的环境已经给老百姓上了一课,我们再普及这个习惯,就是为正版、优质、创新的东西买单。知识产权是一个软性的,那有没有可能以后跟国际接轨和国外谈判的时候,国家的某个部长,说我们这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说明我们做了很多的工作。当然这个胆子太大了一点,刚才我所说的就是随口一说,以上的观点纯属个陈的言论,也希望今天这个促进版权保护宣传周高峰论坛--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能够为每一个在坐的,以及听到这个消息直接参与到这其中的每一个人,创造更多的福利,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炬:南合文斗知道是一个著名的音乐组合,还不知道是一个著名的演讲家。各位在坐的大学教授如果需要办讲座,可以请他,我来做中间人。开个玩笑。最后,我们有请云南天籁村娱乐城副总经理张海涛先生上台演讲,大家欢迎! 张海涛: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好朋友大家!非常荣幸我今天是唯一一个代表卡拉OK行业的行业代表来到这里,所以感到非常荣幸,跟大家一起分享这个主题。 卡拉OK这个行业在中国有10多年的历史,现在已经发展成独具特色的第三产业,在中国这个富饶的土地上,也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代表的产业。作为卡拉OK的从业者,我们追求的是给消费者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服务上的无微不至。消费者被我们称为上帝,我们为他们创造舒适、放心的服务是我们第一步的标准,同时权利人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他们的优秀创作会给我们的经营带来无限的增值空间。基于此,我们公司在2007年的2月初,成为的首家签约的公司。我们是云南的第一单,据说也是中国的第一单,所以我们感到非常荣幸。中国的经济在不断地迅速发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也在不但地提高,那么KTV经营行业应该支持国家的政策,合法授权,合法经营。虽然音乐版权的费用使我们的经营成本费用提高,但是我们不会把这个费用加在消费者的身上。我们会用更多优质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从长远来看,我们的免去了被起诉的风险和高额的赔偿,所以我们要用户版权保护的大旗。这样,卡拉OK行业可以走得更加繁荣。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深入人心,我们感谢音像协会和音乐著作权协会为版权保护付出的巨大努力,我们也将积极做出响应,争取做合法、守纪的经营者。那么许多的KTV经营者已经加入到卡拉OK版权保护的旗下,这是版权保护的进步,更是卡拉OK行业尊重权利人的开始,希望权利人可以创造出更好的歌曲给歌厅,也希望消费者使用。也希望消费者可以在合理的卡拉OK里面使用,长存正气之风。更希望全国的KTV经营者可以相应国家对版权保护的呼吁,成为合法的经营者,保护权利人在版权方面的利益。最后感谢各位朋友和各位领导的指导,为了促进卡拉OK产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我们将继续全力配合保护卡拉OK版权的工作。 主持人王炬:谢谢张总,如果我出差去云南,有朋友请我唱歌,我一定点名去天籁村,同时我想将来我们可能以个人组织,发起一些行动,就是把所有签约的KTV经营者的名单公之于众,然后号召所有的消费者到那儿去,因为你每一分钱都有可能转到海鹰或者是齐秦手里,他们会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来,这是非常好的时期。 那么今天上午论坛的主题发言就到此结束了,下面是自由发言问答的时间。请大家就不要休息了,我们的时间很短。我们现在有请王化鹏先生、屈景明先生、李海鹰先生、周亚平先生、孙国瑞先生和张海涛先生上台就坐。有请!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主要以收到纸条的问题请上面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还有学者来回答。 提问:请王化鹏副会长和屈景明干事回答,据你们的了解国外的KTV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情况? 王化鹏:有一天我到其他的地方,别人说你这个标准怎么制定的,怎么会提出这个?我说是这样的,作为集体管理他向使用者收取费用是这么考虑的。对有一些娱乐场所或者是商业场所,他因为使用了音乐作品或者是音像作品,而提高了他的营业的收益。因为你使用了音乐作品和音像作品提高了收入,所以对于权利人来讲,他有权利从你的经营收益里面分取一点收益,这个比例是不大的,但是是适当的。因为音乐作品在商场里面使用背景音乐,为什么要使用?因为音乐提高了他的购物环境,改进了他的经营方式。对于卡拉OK厅和其他的娱乐场所,因为你使用了音乐作品,所以在里面经营的时候,你可以把你的啤酒、饮料卖得更高的价钱,你可以在里面收取更高的场地费用。所以这是一个综合的,所以这里面权利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和国际大致相当就可以了。但是我们国家的发展水平比较低,所以我们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的水平,比如说卡拉OK收费的情况。我们了解了一下台湾的情况,因为他是居民的消费水平比较高,他们在06年的时候,大概1个包间一晚上折合人民币是160多元钱,这在我们大陆是完全不能承受的,我们是采取比较低的方式。在香港也是这样的,但是他的做法跟我们不一样,他不是把音乐词曲作者和音像制品集中在一起收,他是各收各的,唱片公司也去收,词曲作者也去收。比如说唱片公司要给卡拉OK一次出售复制权,这个是比较贵的,一首新歌可能要付几十万、上百万购买新歌。然后要收取你的放映权,比如说按80港币来收,那么词曲作者也要收,这个水平比我们大陆的水平是要高很多的。我们是把词曲作者和音像作品的制作者他们的权利捆绑在一起,综合起来收的。我们说每个包间每天最高不超过12元,这个标准应该是相当低的。 而且这里面,我们还规定了各地的主动交费可以减少,那么对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像中部、西部都有差异,这个是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的。 提问:请问鸟人公司董事长周亚平先生,您对于缴纳KTV著作权费是怎样看的? 周亚平:我认为卡拉OK这个行业是对音乐作品的依赖性非常高行业,如果没有KTV就不是这个行业了,我们可以到酒店吃饭。所以我们到卡拉OK就是唱歌,所以这个行业对作品的依赖性越强,你就要为使用这个作品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所以这不仅是法律的义务,也是从事实上来说,也是应该像买东西应该较钱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这个是顺理成章的。 另外,我还想借这个机会说一下,现在实际上收费这个事情刚刚在开始,我觉得还是任重道远,而且大家在意识上还没有统一到今天我们谈到这样的高度。但是,历史的潮流是往前走的,卡拉OK付费、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个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作为一个KTV的经营者来说,应该顺应这个潮流。刚才在论坛上很多的领导、嘉宾、艺术家也都做了很精辟的阐述。那么只有大家都在共同地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才能形成一个供应的局面,这个社会才能发展,我们这个行业才能发展。 主持人王炬:谢谢亚平。 提问:请问张海涛先生,收费以后您有没有压力,你会不会涨价? 张海涛:压力肯定是有的,至少以前和现在的经营成本发生了一个变化,但是这个变化不太大。我认为我们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我们也愿意承受。因为之前我已经说过了,如果我们支付了版权费之后,给著作权人更多的积极性,让他们去更好地创作,从长远来说是更好的。 主持人王炬:不会涨价吧? 张海涛:不会涨价。 孙国瑞:我作为学者来讲,对于业界的态度我也谈两句。因为考虑到卡拉OK收费的问题,确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但是很自然地想到,是不是歌厅的经营者要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实际上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但是,相对来说自私了一点,希望卡拉OK收费的时候,是让经营者去消费的,我去消费的时候有这样很自然的想法。这是法律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弱的表现。我们说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在这几年频频用知识产权制度,对我们国家施加压力。我反过来考虑,这些国家他们对知识产权的状况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有一个过程,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像早期的美国的船到了北美大陆以后,他把很多的理念带到了北美大陆,不是说美国早期就实现了法制,像现在的法制状况这么好。所以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来讲,国家的法律建设是需要每个人的努力的。 提问:请问李海鹰老师,您的作品得到过KTV的使用费吗?第二个问题,今后如果你的作品遭到侵权,您会采取什么行动? 李海鹰:中国著作权协会这十几年的工作是很好的,应该是得到了很少一部分。如果我的作品被侵权,我在台上号召每一个著作权人站出来,我刚才讲我为什么不想说我那个案子花那么多的精力别人就这么拿过去了,这种法律意识的漠视在国内的严重程度是你想都想不到的,有人完全漠视,他觉得是公益的,公益就不侵权了。即使到了今天,比如说我们去年开会,卡拉OK交版权没有意见了,所有的公司是多少年努力的结果。很大的努力,到了今年有一点进步了。招呼是没有打过的,回去著作权协会查了一下是没有登记,没有通过著作权协会的。招呼没打,而且还说我们为了公益一夜之间写了这首歌,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了,跟齐秦讲的故事一模一样的。所以,在某些特殊的案例里面,有些人依然是让你觉得没有法律意识到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所以,我鼓励所有的人要站出来,包括卡拉OK从业者也有人侵权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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