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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4:08  新浪娱乐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主持人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段亚兵 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傅庚辰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汤恒与傅庚辰 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汤恒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中国流行音乐高峰论坛实录(2)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总裁王茂亮 中国音协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徐沛东 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会长谷建芬 中国音协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徐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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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说音乐应该回归现场,从艺人角度它有更自由的表达和更激情的发挥。从观众的角度它就会有更近距离的接触和尽情地宣泄,从市场的角度现场音乐是无法盗版的。我们说音乐回归现场最终极的目标,从艺人来讲,应该是一种行业标准。从观众角度,现场音乐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我去体验这种现场音乐。从市场的角度,如果没有现场音乐,我认为流行音乐我们今天就缺了一条腿。

  音乐回归现场有两个关键,一是要靠我们在座很多的传媒,包括深圳广电集团等等这些传媒的推动。最后,我们要大力地发展音乐文化。

  金兆钧先生站上来,我知道我的时间已经够了。谢谢大家!

  主持人(金兆钧):谢谢许晓峰先生,虽然我不得不站上来,因为我们后面还有很多嘉宾的发言。我想许晓峰先生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怎么让音乐回到我们真实的生活当中来,特别他提到了一个是积极的方面如何使音乐变成每次都有创造性的,同时他也再次提出要反对假唱的问题。

  下面我们有请第二位发言嘉宾,是被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柯先生。请看大屏幕。

  宋柯先生是至今流行音乐里面为数不多的能赚钱的老板。

  宋柯:各位早上好。非常开心能够在这么一个场合享受我们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果。其实我在我年轻的时候,刚才许晓峰提到的很多时机我们完全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非常正式的场合还能提到中国流行音乐。这里面应该是凝结了很多我们行业内的人,当然包括今天在座的很多人的心血。所以,还是非常开心的。但是,早上第二个发言,主要是抛砖,我想聊一下关于流行音乐工业的几点思考。请注意一下定义,我强调是叫中国流行音乐工业。我在我们整个论坛的大范畴下开一个小的范畴。我相信如果我们在今天不开始探讨工业体系问题,我们应该是在音乐发展里面会稍微地受到一点滞后。

  一、什么是音乐工业发展的最大阻碍?我个人看法是我们需要反省。从很早的我们小时候看的书,我忘了是哪位大师写的,偷书不算偷。我不知道为什么偷书就不算书,是说因为书是由比较有文化的人想了一个什么事儿写了东西,那偷牛一定是偷,偷其他的实体东西都算偷,但偷书不算偷。到最近比较热门的微软,我也反对微软的垄断,但是我看到我们非常主流的电视媒体、纸媒在强调一个观念,让我觉得非常悲哀,这个观念就是为什么微软在美国赚了那么多钱,在美国只卖200美金,怎么到中国还要卖这么多钱,说中国人平均水平没美国人收入高。这种反映非常强烈。后来我就想比如我们想买奔驰和宝马这个产品的时候怎么没说你怎么在德国和在美国定价都那么便宜,到我们这儿怎么就那么贵,因为大家知道做中国买进口车要比在国外卖贵出很多。我个人觉得国人有这样的心态,就是觉得带有智慧和知识产权部分的产品是不值那么多钱的。或者说一种小农经济的心态,就是什么东西我拿到的是实实在在的产品我才认为它是实体。

  所以下面就回到我觉得音乐产品估价的价值结构特殊性其实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我们关注一个音乐产品从卡带时期到CD到现在的MP3。从目前我们国家的立法和执法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大部分还集中在前边这个载体部分。就是我前面说的过于小农经济心态的。你说塑料片或者盒带或者CD塑料片包装我认为是值钱的,这里边凝结了大量音乐行业人的心血创作部分的价值,在目前是没有获得太多的认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大家现在已经变成一个自嘲的说法,开玩笑的说法、无奈的说法。但事实上这是完全是我们这个工业发展,如果我们说有工业的话是极大的一个阻碍。在中国我们现在侵权的成本应该是全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它的法律成本、它的经济成本都是最低的国家。我们没有人认可到其实知识产权是一个呈现国家真正实力,硬实力也好、软实力也好,真正的往一个强国发展最重要的阶段。我想我们国人应该还没有太好的意识,而这个我认为是最大的阻碍。

  二、中国音乐工业产业链有什么问题?传统正版音乐是怎么被盗版轻易打败?可能大家就会说很简单盗版便宜。便宜是一个方面,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当时音像工业、唱片工业在国内的价格体系,就是体系的问题。我稍微说细一点,大家应该都有印象,在这30年来,卡带的定价定在10元钱维持了很长时间,至少有十几年。消费者花10元钱买一个卡带,里面上有音乐创作者加音乐公司这部分,就是凝结了知识产权部分的,我们当时能拿到1.2元-1.6元,占整个产品价值的10%几。然后中端当时所有的一级、二级批发价以后,终端大概拿的碟是8.8-8.9元,然后零售唱片店里面拿到大概1.2元不到的价值享受。我当时刚回国,我觉得这是一个极其背离商业规律的定价体系。什么意思呢?上游到产品内容,就是卖钱最主要的驱动力到最下游零售,人家最有动力想去销售这个唱片的地方,只获得了不到30%的产品价值,而中间都被当时所谓的出版社,当时的出版社好多都是国有的,我认为思想比较僵化,今天在座应该有当时出版工作的,无意得罪。

  任何零售或者产品研发的生产企业是无法靠这样微薄的利润去继续再生产。盗版怎么就轻易打败?除了便宜以外,盗版商除了忽略到创作这个过程、交版税这个过程以外,他在生产的过程中,比如一元钱的生产成本,他的一级批发价只在成本上加10%,就是说如果这个碟我用一元钱生产的话,交给渠道的时候我只要10%的小利润。然后再到二级批发商的时候他没要二级批发商,可能再加个1毛钱。所以那些咱们天天能在街头巷尾风餐露宿的这些人他们才有动力去卖,因为他们可以获得高达80%的产品价值。这种商业体系无疑很快地促进了盗版的发展,正版是非常快地被打败。后来到CD时期,应该说也没有太大的起色。

  现在互联网轻易地把盗版给打败。但是现有的工业体系能不能解决掉我们说的这种问题,而成为我们现在工业的救世主。还好我们有些意识,在最早我们跟移动这些运营商或者互联网公司在沟通的时候,很快制定出一个概念,比如说简掉很多中间环节,并且把版权部分的收益一直提高到每首歌的价值里面的50%。比如现在在彩铃市场上,我们应该是和运营商做五五分成。听起来这个新的工业体系还不错,应该有动力。当然,大家也知道彩铃确实是这个行业目前给我们贡献了非常多收入的一个领域,但是我认为它还不一定是救世主。第一是更多的新技术的渠道:互联网,现在完全成了更新的盗版方式,它的盗版更加的低廉、更加的方便。这个现在是完全没找到解决的办法,在工业体系之中各环节分配上。包括手机在内,现在各环节严重失衡,内容商、运营商到消费者,虽然很简单,但是各方面的角色,从成本上现在说音乐行业是一个非常弱的体系。所以运营商大量地用一种什么办法?更多去发展用户。

  我举个例子,移动目前大概跟音乐相关的收入是接近200亿人民币每年,这里面从版权的部分获得的收益各公司加起来不超过5亿人民币。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运营商有足够的能力让整个收入往用户月费、功能费这方面拓展。他们的业绩指标是我能发展更多的用户,每个用户每月收5块钱彩铃功能费,或者移动音乐用户的月费,这是更主要的指标。而不是我去帮你卖几首歌,或者我把这首歌的单价提高,这个是现在我觉得在工业体系里边非常难办的。就是我们靠音乐在整个无线市场创造了每年几百亿的市场,但是这里边收入很多,运营商用功能费、用户会员费的方式,让它跟版权是剥离开的。所以,我觉得现在还不是救世主。

  第三,我们现在急需的行业,一个行业积聚的力量,这个行业现在零售额非常低、非常可怜,我觉得如果各家去打的话没有一家有任何的谈判筹码或者是人家不可能对你重视。另外,刚才说的知识产权的估价的问题、人才的储备问题,这个行业在不赚钱或者赚钱很少的情况下,我认为是吸引不到人才的。这个行业如果没有人才,这个行业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发展。

  当然,我这里漏了一条,刚才晓峰提到传媒的支持,尤其对本土音乐工业的支持,当然最后还有政府的支持。我想深圳在这方面其实至少近30年来是一直在这方面是不遗余力地支持,在这儿我也表示一下感谢。

  三、从工业体系的角度来看,请大家注意是从工业体系,我没有指从创作、宣传、推广这个角度,我们应该借鉴谁的经验?我不知道这个会不会挨骂,但我今天就抛砖吧,就说出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在流行音乐工业的角度上借鉴美国的经验。原因有这么几条:第一,大陆架国家,我们其实在一个方面发展不错,比如说日韩、印度,但是我觉得真正跟中国很像的大陆架国家,经济实力非常雄厚,多种族的融合,这点跟中国是比较相似的。另外,流行音乐的类型化非常多元,并且每个类型都可以占到相当的、稳定的市场份额,比如主流音乐40%每年这么多,摇滚32%,古典、爵士大概各有百分之几的份额,它可能自给自足。第三,非常重要,地域性娱乐内容丰富多彩,自给自足,并能相互融合,现在在中国除了流行音乐的内容单一化,90%是情歌,音乐工业这两年基本上都是向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但是在美国好莱坞不用说了、纽约、拉斯维尔、迈阿密、西雅图都有各自的乡村音乐、爵士、拉丁,这种各地音乐的内容的生产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当然,相关的法制健全,包括产业链各环节的制衡,它的制造商、内容商很强。最后一点,我们最最应该学的,美国用它的流行文化、娱乐这部分侵略了全世界所有的国家,而没有人能抵挡得住。我觉得我们国家如果真正想在未来占据世界强国地位的话,文化、娱乐这方面的实力毫无疑问地需要增加。谢谢!

  主持人(金兆钧):非常感谢宋柯先生的发言。因为我开始提到过宋柯先生是从业者当种会赚钱的,所以他也从这个角度,从很多环节,围绕工业的核心概念提到了有些可能我们平时艺术家不大考虑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我想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有请第三位发言嘉宾,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遂今先生,他的问题是从两流行音乐观看音乐传播。请看大屏幕。

  关于曾遂今先生我补充一句他不仅是在上述各个学问领域作出了很多成就的人,他也曾经是流行音乐圈里的一个专横的音乐人。

  曾遂今:各位领导、各位来宾,1979年以后,中国的音乐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就大众音乐这一领域,过去文革期间那种政治教条式的音乐内容、农耕式的音乐形式已渐然远去,也逐渐被新的传播方式所取代。新的音乐传播手段吹来了外面的音乐新风。在当时的群众只认识邓丽君音乐的时候中国的大陆工作者却以此为契机,用严肃、认真的职业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开始了新的创作,推动了新时期的音乐文化创造活动。从此,中国的老百姓从他们的音乐中闻到了人间烟火,触摸到了人间的情感,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与友情,这些充满人性的爱情回归,给广大的群众带来了海阔天空、春光明媚的幸福感,而给专业的创作者和演唱者又带来了新时期的成就感。

  改革开放30年流行音乐的发展值得我们充分肯定。它是新时期音乐商品化运作进程与国际文化产业接轨,音乐的传播手段和现代表达方式日益深化的过程。30年来,流行音乐整体的发展是一条成功之路,尽管其中也搀杂了某些不协和之音??,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在完善自身的文化品位、艺术品位的同时,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听众所理解、所接受。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在努力完善自身各方面组成因素的同时,也在中国音乐大家庭中争得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此刻,我们回顾历史,回顾这难忘的30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30年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是流行音乐价值观不断强化、筛选和锁定的30年,是努力实现中国流行音乐与国际流行音乐并行同步、平等对话的30年,是充分利用流行音乐来充分体现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精神的30年。在这30年中,有两种流行音乐的认识观、对象观不断地作用于我们的创作表演实践,也在这30年中是音乐的传播媒介也在迅速发展。流行音乐与传媒相互依赖、相互支撑,已经结下了历史的不解之缘。

  我本人作为中国流行音乐30年的同路人,作为流行音乐实践与理论的参与者,作为今天传媒音乐教育与科研的工作者的身份,提出以下两个话题,来和大家一起讨论。

  一、两种流行音乐认识观的存在意义。

  两种流行音乐认识观、对象观及广义的流行音乐观和狭义的流行音乐观,这是一种音乐文化上的历史观。在中国,在今天,在对流行音乐文化认识的层面上有两个时间段。一个时间段就是改革开放的30年。一个时间段就是超越30年,上溯自中国文化音乐历史更远的时期。狭义的流行音乐认识观具有广泛的合理性,因为它明确地勾画出了一个新时代音乐文化的轮廓。对促进这种音乐文化形态在中国的发展,总结经验积累,盘点艺术和技术的得失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广义的流行音乐观使流行音乐的对象范围更加宽广、更加宏观,使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型的大众音乐都包含其中。今天,当我们进行流行音乐的技术操作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了流行音乐的一般性的、普遍性的和现实性的特点,比如风格的类型、核心的设计、节奏的设计、演唱的方式、伴奏的形式、传播的方式、商品的属性等等。这样我们的思维就很自然地进入了狭义的流行音乐范畴。在这个范畴中,我们的作品就会体现出今天的时代精神,表现出当代国际的共性,吻合着社会时尚的要求和传媒的需要。此刻,我们的流行音乐作品明显地会区别于昨天、前天或者更远的时期,因为今天的流行音乐的整体面貌是和今天的高科技时代、后现代时代同步的。今天我们的流行音乐作品在形态的层面上绝对不等同于抗日战争时期,在社会当中流行的歌曲。绝对不会等同于学堂乐歌时期流行的学堂乐歌,这就是流行音乐的狭义观。

  然而,我们也必须从广义的流行音乐的视角,从深度的文化历史的层面,从完美的艺术角度来思考、认识大众音文化的发展场合。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更准确地进行我们当代的流行音乐的技术和艺术的操作。比如在中国这个广阔的社会音乐文化大地上,我们当今的流行音乐怎么样来体现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在当今的流行音乐又怎样来继承和吸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比如戏曲等等,当今的流行音乐怎样来利用中国各民族的原生态丰富的音乐资源,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今天的流行音乐它的受众主体仍然是中国的老百姓。正是因为是中国的老百姓,那么几千年中国大众音乐文化中优秀的艺术基因仍然是我们今天中国流行音乐的生命基础。

  中国大众音乐流行了几千年,生存了几千年,发展了几千年,尽管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朝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产生了不同的音乐形态。但是,它们有共性、共同点,这个共性是什么呢?就是它们要在社会中流动、流行、生存。正是因为它们要在社会中流行,那么音乐创作、表演、生产主体和音乐受众的客体之间就会要实现一个最基本的行为,这个基本的行为就是音乐传播。无论我们是什么样的流行音乐观,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我们都回避不了这个共同的选择:音乐传播。

  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二个话题:音乐传媒的发展与流行音乐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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