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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ll Like Teen Spirits》——Nirvana
其实我最终也没有如父母对我的期望,考上一所重本。因为不久之后,我就开始听摇滚了。
最早还是从我哥那听来的,当时我记得是在一个很无聊的暑假下午,我第一眼就看上了那张磁带封面,四个长头发的男生,把自己的头像叠印在古朴、庄重,而又显得杀伐气十足的旌旗之上。出于好奇,我把磁带放进了录音机里。
“菊花、古剑和酒,被咖啡泡入喧嚣的庭院……”
丁武尖利得不象男人的声音,还有老五轰鸣的吉他声,一下就把我青春期过剩的那点热血给点燃了。从那天起,摇滚作为一个十分神圣的概念,一直深深植根在我心中。
很多年以后,我听到了这么一种说法。“三十岁之前不听摇滚乐,就等于没有过青春。”我很认同这种说法,虽然在早期,摇滚乐在中国很多家长的心目中,是糜烂的一种代名词,但是其实从青春的角度而言,或许也只有这种充分燃烧荷尔蒙的音乐,才最适合无怨、无悔的青春了。但是当时我当年全不知道还有后面一句,“三十岁之后,假如依旧还听着摇滚乐,那就是神经病”
当时我还曾经跟一些要好的朋友吹牛,我将来一定要组一支乐队,要弹吉他,要在成千上万人面前大声地歌唱、嘶吼。其实我最后还是做到了。
或许不应该把责任全部归咎到摇滚乐上,毕竟我休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失恋,但是总之我最后是在复读了两年之后,才好不容易考上了一所师范类的专科学校。这让我妈妈很失望,我自己也很失望,但是好在我还可以继续听我的摇滚,做我的乐队梦。
很多时候,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在我以为自己终于将要被逼成为一名乡村教师的时候,我拥有了一支乐队。
那是1998年左右,地下摇滚在全国遍地开花,我展转认识了在本城的一些乐手,并与他们成为了朋友,又过了两年之后,很水到渠成地,我终于成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此时,我大学还未毕业,对未来似乎已经完全没有了规划,完全陷入一种无政府主义的狂热之中。
我们到处搜刮打口磁带与CD,这是作为一种工业垃圾被引进中国的,据说在天津港,还有广东汕头就有专门下这种货的地方,磁带或者是CD上被打破一个缺口,但还是能听,我们到处找门路搜集这些东西。从那时候起,我基本上就不再听内地或者是港台的流行音乐了,那多庸俗啊?在当时的我们看来,只有Nirnava,枪花才是真正带劲的音乐啊!当时,我们甚至专门以听一些古怪的,没有人听过的乐队为时髦,以次来显示自己品位的独特和高深。
我们开始没日没夜地排练,照着听来的,看来的外国乐队的做派,修正着自己的乐风,其实我最想的是通过做乐队,找到一个所谓能与我志同道合的女朋友;我们写歌词,写很激进的歌词,但是其实最后我们能反叛的,也只不过是长达十几年的教育以及父母的管教;我们在舞台上演出,砸吉他,摆出各种各样的POSE将台下观众的激情推向最高点,但是演出之后,酒吧老板拿来的帐单则往往让我们头痛不已。
青春本来就是这样,在不断地自我摧残,同时又摧残着自己身边最亲爱的人同时,青春也就渐渐地离我们而远去了,唯一留下的,只是你徒劳无功,想要努力握住青春尾巴的痛苦。
但是事情并没有如我的想象,乐队发了两张自制专籍,巡回演出很多场,跑了好几个省,小有一点名气,但是最终还是解散了,我又再次回到了自我封闭的空间里。尽管如此,我还是坚信,我是一名伟大的Rocker。
大学毕业前,我通过网络找到一位香港的编剧师傅,跟随他学习起编剧,所以在毕业后,我没有成为一名乡村教师。SOHO的工作方式让我有大把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收入相对当时已上班的同学,算是非常优渥。所以我一直没有把走向一个正式的工作岗位当做必须的事情。我开始以写字谋生,同时依然做着我不切实际的乐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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