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为犯罪行为

2014年04月16日17:02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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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 (丽案调查工作室记者 侯懿芸) 今天下午,朝阳区检察院通报,李代沫[微博]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今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下午,朝阳检察院召开打击涉毒犯罪发布会时称,在此类案件中涉毒人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其中,李代沫本人曾称自己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

(责编: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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