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团队谈纠纷:疏忽未签书面协议

2014年05月20日09:41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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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小方》版权说明会现场 歌曲《小方》版权说明会现场

  新浪娱乐讯 说到版权苦大深,一入纠纷晕成狗。李春波[微博]和方大同[微博]的歌曲《小芳》版权纠纷这个月在微博闹得沸沸扬扬,日前,李春波再发声明表示,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用法律途径维权。19日,方大同的版权管理公司——华纳音乐版权香港有限公司、经纪公司——乐傅、唱片公司-金牌大风三方代表人全员到齐,召开方大同先生《小方》作品改编授权事宜的说明会,而授权李春波《小芳》版权的代理公司——斗室文化代表人崔恕[微博]也现身说明,表示在签订授权书前确有取得李春波老师的口头同意,但也承认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华纳版权:确已通过斗室文化拿到授权书

  说明会上,华纳音乐版权公司代表人李昌琪女士首先说明,方大同先生之词曲版权以及与版权相关之所有事宜一直交由华纳音乐版权公司管理,并阐述了方大同新歌《小方》取得授权的过程:华纳音乐版权在得知方大同想要采样李春波的歌曲《小芳》后,联络到与李春波老师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崔恕老师,通过崔恕老师就《小芳》作品的授权事宜与李春波老师进行联系,经过长达7个月的沟通及确认后,与崔恕老师的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约书。根据合约,华纳音乐版权公司取得独家授权,在取得授权后再由华纳音乐版权公司授权方大同根据李春波老师的《小芳》作品进行改编创作。

  华纳版权进而说明,5月4日看到李老师在微博上发表的公开信中否认就《小芳》作品曾做出授权后,他们就立即与崔恕老师沟通,同时也通过邮件和电话联系上了李老师本人,并与李老师指定的经纪人腾先生于5月10日在北京进行了会面,公司除了积极提供合作方案,亦表达希望双方能彻底解决此事并消除误会,但目前尚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而在5月15日李春波再次发声明表示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权后,华纳音乐版权公司表示:“对于《小芳》作品改编授权事宜,如果系因为版权公司工作失误,造成授权出现漏洞导致侵权发生,华纳音乐版权公司愿意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崔恕:一直跟李春波沟通 但并未签书面协议

  负责代表李春波老师授权《小芳》的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人崔恕,于现场讲述了代表李老师与华纳音乐版权进行授权沟通与使用确认的过程。崔恕表示,斗室文化是在得到李老师同意后才签署使用协议予华纳音乐版权。而崔恕充当的角色就是李春波和华纳版权之间的中间人,他帮华纳版权与李春波进行沟通,又帮李春波与华纳版权沟通,但这些沟通,仅是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电子邮件里,也未有确认授权等回执。也就是说,这充其量是个口头协定,并没有书面协议。

  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崔恕所属斗室文化代表李春波与华纳版权签订授权书。对于没有看到李春波本人书面认定就贸然签下授权书这件事,华纳版权的解释是:在港台地区,既然已经是公司对公司了,那一般情况下都会对对方有一定信任度。通俗一点儿说,你都敢拿公司保证你有授权了……谁会拿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来开这种“玩笑”呢?

  所以到头来,是这实在不能算“规矩”的处理方式让版权一事变得复杂化。首先,作为中间人,只以“信任”为由口头协议,而不做书面协议,甚至连邮件确认函都不做一个,就这么堂而皇之以公司名义与华纳版权签授权书,这符合办事逻辑和规则吗?另外,华纳版权是不是也有点儿轻率了?

  李春波经纪人:他们找我沟通不谈事情先谈合作

  随后新浪娱乐采访李春波经纪人,对方表示:“我个人不知道他们间有什么事情,但不管个人还是公司,你有没有得到本人的授权?这就没有证据啊。”而对于华纳版权、金牌大风、崔恕等多次提及的——多次联络李春波及其经纪人沟通,他也作出回应,称确实有华纳版权的人过来找过他,“他们虽找过我沟通,但并不是直接沟通这件事,而是来谈什么接下来的合作,我很奇怪,你不跟我直接解决问题,为什么先谈合作?他们是想以此弱化这件事。”而他也一再强调,李春波已将此事交由律师处理。(南音/文 张大伟/视频)

(责编: 阿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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