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
庭审中,李代沫放弃自我辩护,由两名律师代表,向社会诚挚地表达愧疚之情,但该表达因和案件无关被法官叫停。此后,律师称李代沫是初犯,且作为公众人物,从目前舆论看大多数公众是原谅李代沫的,希望他能以新的姿态站出来,这又被法官叫停。京华时报记者 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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