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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之版权调查:谁动了我的大米?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0:24 新闻晨报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现在你说没有听过这首通过网络流行起来的《老鼠爱大米》,大概会像去年上半年说没有听过刀郎一样,显得落伍。歌一红,自然会引来疯抢,“落地生根”也成为其必然选择,版权费更一度炒到40万元。但由于《老鼠爱大米》不是通过传统的唱片渠道发行、传播,其版权归属就更为复杂。在这场争夺“大米”的战争中,杨臣刚与王虎曾经互称兄弟,结果反目成仇,而王启文则是杨臣刚的朋友,当初是杨臣刚介绍王启文认识王虎的。用杨臣刚的话来说他们三个曾经是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
战友,现在为了这么一首歌,朋友、兄弟都没的做了。究竟是谁动了这粒大米,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战争,晨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当事人,试图解开这个谜团。  

   谜团一:歌曲版权究竟归谁?

  飞乐唱片于2004年12月28日以40万元的价格从音乐人田传钧手中购买了杨臣刚创作的《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永久版权,随后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表示,该歌原为他们公司所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揭露了杨臣刚将此歌转卖给4个人的事实。  

    杨臣刚于2002年11月以2000元把《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卖断给北京音乐人田传钧。2003年3月1日,他又把这首歌无偿永久性转让给北京太格的老总王虎。2004年6月,他又转让给武汉歌手誓言。2004年8月,他以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以上的事实曾经被许多媒体曝光,而杨臣刚本人在采访中也承认这个说法。但王虎坚持这首歌的版权是他第一个拥有,他对晨报记者表示:“我和杨臣刚早在2002年就认识,当初他弹着吉他给我唱这首歌,我觉得不错,就与他签了合同,不过合同上清楚写明这首歌只是互换条件:杨臣刚把歌给太格,太格向其提供演出场次和为他编曲,进行二次创作。2003年的合同只是补充合同,是为了更加完善条款而签定的。”  

    听了王虎的说法,杨臣刚十分气愤,晨报记者接通他的电话时,他对着话筒大叫:“如果有那份2002年与王虎签的合约,那我就去死。”随后他大概也发觉了自己的失态,清了清喉咙说:“其实《老鼠爱大米》是我在2001年写的,当时我认识了田传均,他看中了我的歌,我就以2000元的价格把《好梦初醒》和《老鼠爱大米》卖给了他。后来有个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王虎。我就背着吉他去王虎家给他唱歌,他当时就用MD录了七八首,回到北京给卢中强、黄小茂听,他们说《这样爱你》肯定能红。王虎就又找到我说这歌推出去了,但是按行情只能给我千儿八百元钱,因为我之前已经卖给了别人,所以就无偿给了他。2004年6月我又把演唱权卖给了武汉歌手誓言。加上我现在的签约公司飞乐,共有4个人拥有《老鼠爱大米》的版权。”  

谜团二:原唱者姓王还是姓杨?

  在整个事件中,有一个焦点问题———王虎认为原唱者也应该是他们公司的王启文而不是杨臣刚,在发给全国上千家网站的律师函上,他责其将以前错署为杨臣刚的演唱者署名“拨乱反正”,除此之外,还将对《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白岩松提出严正抗议,理由是他们在特别节目中严重误导观众,让观众错以为网上广为传播的《老鼠爱大米》演唱者是杨臣刚。  

    王虎现在是王启文的经纪人,他说:“谁是真正的网络歌王?不是杨臣刚,而是王启文。在互联网上目前广为传播的《老鼠爱大米》,声音是王启文的,听歌不就是听演唱者的声音吗?有谁听歌是听歌曲作者演唱呢?很简单的例子,林夕作词再好,也不能贪王菲的嗓音为已有,说王菲的歌是自己唱的呀?王虎认为杨臣刚的个人演唱版从出炉到现在,满打满算也才30多天,是王启文演唱的《老鼠爱大米》先火了之后,杨臣刚才借机推出个人演唱版,这就是说,他是在贪王启文之功,故意混淆作者和演唱者的概念。现在随便搜索一下各个网站,很多写着‘《老鼠爱大米》杨臣刚’的歌曲其实都是王启文编曲并演唱的版本。”王虎认为,杨臣刚的“冒名顶替”是有意识的,他每每默认这种误解,就是拾便宜。而朱军和白岩松在主持《艺术人生———温暖2004》节目谈到杨臣刚时,又严重误导了全国观众。在没有对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把杨臣刚等同于作品的演唱者,这样就在全国观众面前扩散和加大了这种错觉,让人以为《老鼠爱大米》是杨臣刚唱红的,所以也希望朱军和白岩松能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发表声明澄清这件事。  

    对此,杨臣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虎的行为只是一种炒作,目前只有飞乐唱片才是唯一合法的版权拥有者。王启文的确唱过这首歌,但没人能说自己是网络歌王。现在有无数人唱过这首歌,我也从没说过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唱,但我是这首歌的原创者,这是无疑的事实,我觉得追究谁唱过没有意义,选择权在听众手里,他们爱听谁的就选择谁。”  

    而《艺术人生》的制片人王峥则认为,所有纠纷与节目无关,她们只是做了正常的采访而已。  

    谜团三:“大米”到底香不香?

  这粒大米究竟有什么魔力,使得那么多人对其趋之若鹜,不仅唱片公司争着想得到它的版权,在网络上的传播之广也不容小视。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两派人也表达了截然不同的意见。  

    卢中强(音乐人,曾经为《老鼠爱大米》编曲):垃圾中的垃圾,音乐修养极差,没有一点唱功,真不知道这种人怎么能红,如果音乐这样做的话就完蛋了。  王虎:当初与杨臣刚签下协议后,一直没有为他制作专辑,主要原因在于我觉得他根本不是做音乐的“料”。要出专辑或参加演出,必须有实力,但我们觉得他根本就没这方面的实力,当然就不再与他合作了。  

    杨臣刚:我不想和王启文比较,他的嗓音和我不是同一个类型,而且他的年龄偏大,音色听上去很成熟、浑厚。说实在的,我觉得他演绎得还是挺不错的。我的年龄比较小,声音更偏向于孩子,所以更适合年轻人听。歌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色,这无法比较。  

【专家观点】

  李双龙(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系主任)  抛开《老鼠爱大米》究竟有何种影响力使得那么多人为争夺它而打官司不谈,杨臣刚本人也应该对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因为他的一时大意,将一首歌转手多人,之前丝毫没有考虑将会产生的后果,最后只能依靠法庭决断。综观整件事情的发展,用不客气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些当事人都没有一点法律意识,都是“法盲”。在一开始,他们根本没想到用法律稳固自己的利益,从而让人钻了空子。其实他们打官司我看也是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那么大一块肥肉不吃,难道让它烂掉。在这件事情中,其实涉及了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理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理论知识都是必须掌握的,如果在之前就能了解清楚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情。  

【衍生性问题】

  “大米”的出路在哪里

  其实探究一下《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红的原因,不难发现网络是关键,正是由于网络传播的快速和便捷,使得这首歌迅速蹿红。现在如果用搜索引擎查找一下这首歌,至少有七八个版本,还是由不同的人演唱的。网络歌手的出现和存在,不仅让唱片公司和传统媒体大开眼界,也让他们不得不重新估量这些作品的质量及其演唱者的实力。  但也是由于网络,维护网络歌曲的版权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杨臣刚在采访中透露了自己的想法,他表示:“想通过网络成名的歌手需要加倍小心,在没有版权保护的状态下,千万不要随意将自己创作的歌曲放在网上,不要像我一样重蹈覆辙。不过也不能因此止步不前,还是应该有理想,并且有很大的勇气完成。”

作者:□晨报实习生程怡/记者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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