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沸沸扬扬的所谓“性交易”炒作现在终于有了人们期待的结果:“皇阿玛”张铁林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控告周璇和成都商报社并索赔100万元。
张铁林在诉状中称,周璇通过成都商报社于2003年6月29日及7月4日连续载文,称自己以出席其《绝爱》一书的签售活动为由提出性交易,且该言辞已被国内众多媒体刊登或转载。周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名誉权,而成都商报未经核实就刊登了周璇的上述言辞,亦
严重侵犯了自己名誉权。张铁林要求法院判令周璇、成都商报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把这个各说各话的是非交给法院审理无疑是明智的选择。这一事件无非有这么几种可能:张铁林真的提出过性交易的要求;周璇为了炒作而谎称“性交易”,记者闻之即报,本身也是上当受骗者;记者与周璇合谋炒作;张铁林与周璇和记者三方共同炒作。
无论哪种情况,相信法院都能根据有关证据明辨是非,让造假者现形。由于张铁林有了告状的实际行动,三方共同炒作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因此这个案件审结之时,肯定将有一个或两个当事者要为此事买单。
从法律角度看,100万元索赔可能有见仁见智的说法;但从公众道德和传播伦理考虑,100万元的索赔一点也不夸张。在这个社会转型期,一些人名利欲望急剧膨胀,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择手段,什么卑鄙龌龊的念头都敢轻轻松松地付诸实践。一些受害者为免麻烦不加追究,在客观上纵容了卑鄙小人,让他们得寸进尺随心所欲。如果到了善恶不分、是非不明、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大事化小、惩罚从轻的地步,那么整个社会道德就要为小人疯狂买单,甚至要付出天文数字的代价!
面对不断的恶性炒作、连篇的虚假新闻、无力的社会惩戒,我们传媒已经用自己的信用不断地为之刷卡了。要是还是这样“刷”下去,不用多久,传媒的信用将被透支,媒体和公德将成为最大的输家!
不过,新闻界现在就开始修复形象、为自己的信用卡存储本钱还为时未晚———张铁林告状在客观上为媒体清理自家门户大搞内部清洁提供了良机。(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