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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2》剧组打人引起公愤 全国媒体表态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9:54 明星BigStar

  《千机变2》剧组的恶性伤人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新闻工作者,对这件事的反应更为敏感。文娱新闻界的资深人士纷纷发表他们对此事的看法和观点,大家的观点归纳起来看,都对打人行为表示愤慨,同时,也呼吁有关方面能尽快找到杜绝此类事件的合理办法。

  让法律说话!

  近年来,媒体和剧组的冲突事件越来越多,短短三四个月就有多起。为什么媒体和剧组的关系现在会僵到大动干戈的地步?

  剧组拍片,维护拍摄地的秩序,以保证将最高标准的作品奉献给观众,无可厚非;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各种动态新闻,以保证读者的知情权,也是天经地义。归根到底,大家都是在工作,本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尊重。如今却老是发生一些不愉快的对抗,认真想来,可能是因为有些剧组方面不大喜欢这样的宣传,认为媒体的报道会让他们的剧情、造型等提前见了光,在观众面前消失隐秘性和神秘感。可惜的是,媒体是党的媒体,记者是人民的记者,记者不是某些个人和单位的“枪手”和“工具”,召之即来,挥之既去。其实,剧组心里都明白:离不开媒体。只不过,当需要媒体的时候,比如新片要发行放映了,就会主动邀请媒体为其宣传造势;但是,当不需要媒体的时候,就会不惜一切手段进行阻止,甚至不惜使用暴力。作为观众来说,他们除了想看电影,而且也想从媒体更多地了解电影拍摄的幕后故事。在没有侵犯其隐私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媒体以观众、读者的利益出发去采访剧组,何罪之有?!

  当然,如果剧组是在自己的摄影棚里秘密拍摄,媒体当然应该尊重,不去干扰。但是,只要是在公开场合进行的拍摄,只要没有强行拦着明星采访,只要没有影响剧组的正常工作,只要没有披露剧组或明星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媒体就有权进行采访,这是记者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采访权,何错之有!?当然,所有公民也都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你可以傲慢地对采访要求说“不”,但你不可以粗暴;你有权利拒绝记者的采访,但你没有权利阻挠记者的正当采访,更没有权利殴打记者。

  就我所知,媒体的采访权和剧组的保密要求之间也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有很多剧组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因为他们知道大家都是为了工作,所以在不违背自己的意愿的前提下,安排媒体统一地有序地进行采访,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归根到底,这一切矛盾皆因没有一个权威的“新闻法”可参照。目前,冲突已经产生,损失已经造成,还应该依法办事。没有“新闻法”并不就等于没有其他法了,我们希望用法律来解决冲突事件。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让法律说话!

  -米禾田

  《成都商报》文化新闻部主任

  希望相关制度尽快出台

  过去在采访过程中,我也曾遇到过娱乐记者与采访对象发生冲突的事。但是像《千机变2》剧组这样的群体恶性打人事件还是第一次听说。我觉得娱乐记者被打这一事情本身要比谁被打、打到什么程度更重要。过去,我们经常听说时政新闻、社会新闻记者被打,而娱乐记者与采访对象的关系通常都比较融洽。现在,情况改变了。

  记者被打,说明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的利益存在着某种冲突,而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娱乐新闻的内涵改变了。和以往宣传式的娱乐新闻不同,现在的娱乐媒体更加注重公众的知情权、自身的独立采访权,而不是被采访对象的商业利益。双方立足点不同,利益冲突就不可避免,规则的确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没有明确新闻法规的现实条件下,被采访者和采访者的权益如何保护?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私下沟通就可以解决的。以国外电影定级制度为例,裸露多少,有多少粗口、暴力画面等元素,可以决定影片被具体定为什么样的级别。分级制度就是电影工业的游戏规则之一。要彻底消灭娱乐记者与娱乐圈的暴力冲突,有关方面就应该考虑尽快为大家制定相关制度,说明什么样的采访可为,什么样的采访不可为,让大家在从事工作时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只有这样,记者和被采访对象的根本利益才会得到最可靠的保障。

  -杨彬彬

  《新京报》娱乐新闻部副主编

  向敬业的人致敬

  前天上午刚到办公室,就得到冯科等几位同行在云南被人围殴的消息,震惊之余立即展开调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到误解,驱逐,甚至是殴打,这常常令人感到气愤和遗憾。新闻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记者承担着调查新闻事件、再现事实真相、实行舆论监督的重要职责,如果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等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谁也不是超人,权利与义务之间这种巨大的落差最后将给工作造成多大的影响,我是真的看不清楚。

  无论如何,使用暴力都是令人遗憾的选择。即使是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事情,也还有法院、仲裁机构等具有裁判权的“中间人”依照法律法规处理,谁也没有权利向执行公务的记者挥舞拳头。不过,即使如此,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记者被打事件,我每次看到的都是记者首先保护采访记录,然后才是保护自己。在一次又一次的流血事件中,记者都是为了工作冲在新闻的最前线,哪怕是面对死亡的威胁。所以保险业界将新闻记者划归为二类危险职业,仅次于警察与消防员,因为我们的职业要求我们和警察与消防员一样,在面对危险和威胁的时候不能避让,而是要往前冲。

  要想改变记者的境遇,保障记者在新闻采访时的人身安全,还需要各方各面的不懈努力,现在对于这次三位同行在云南被打,我想说的比较现实的事情一是依法追究行凶者的责任,表明记者维护自身基本权益的态度和决心,二是向敬业的人致敬。-周维 湖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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