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就对格莱美奖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当时我看了一本托马斯.奥尼尔写的关于格莱美奖发展史的书,就觉得这个奖挺无聊的,不过是些老气横秋的人在给年轻人玩一个商业游戏而已。那时候格莱美奖还不像现在这样热,我给报纸写格莱美,编辑都不知道这回事,“格莱美?是什么化妆品?”我说奥斯卡你听说过么?要是奥斯卡也没听说过,金鸡、百花你总该听说过吧?就是一个音乐奖,可有名了。
现在好了,知道格莱美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倒不再关心它了。
其实格莱美跟满大街的肯德基、麦当劳没什么区别,不过是美国速食文化的一部分而已,人家美国人想什么都简单,每年出好几千种唱片,找个百八十人就敢评出最好的,而且越玩越像回事。老听美国人说美国梦,什么叫美国梦?这就是美国梦,一想到就能实现的就是美国梦,这一点就像《圣经》里的口吻: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五个美国人说要有格莱美,于是就有了格莱美。
格莱美奖在中国日渐受宠,其实说明了一点,如今的中国人都在放眼世界,像一个求知欲极强的孩子,看到什么都喜欢。不信你可以做一个实验,找一个中国的歌迷跟一个美国大学里研究中国的专家比说对方国家历史上的名人,歌迷肯定能把那个专家给灭了。
格莱美奖2月9日颁奖,2月7日其实也是一个很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是“披头士”进入美国四十周年纪念日,似乎这件事关心的人不多,大家都去关心格莱美了。其实“披头士”征服美国对美国人来说是件很重大的事件,所以才有了“不列颠入侵”一说。现在呢?只有美国的摇滚乐独霸天下,入侵这个词只能用在美国人身上。
其实格莱美奖在中国日渐红火,让我想到了文化的单边主义,好像只有美国人玩出来的才是标准,别人玩的就不正宗。国内现在有好几个机构在设计一些音乐大奖,全都是在向格莱美看齐,你不学人家你就不会颁奖了?我相信,中国人多势众,美国只有一个格莱美奖,咱中国人能弄出七八个来。
在商业化的时代,有时候你无法抵御商业运作带来的文化单边主义,商业文化带来的最终的结果,就是让文化的口味变得单一,当你再意识到其他文化的时候,它已经被商业文化消灭掉了。几年前,有一个跟肯德基叫板的荣华鸡,后来被肯德基消灭了,至少,在我们的生活中,少了一个吃鸡的地方,文化也如此,格莱美真的就那么美么?我看不是,真正好的音乐是写出来的,听出来的,唱出来的,绝不是评出来的。耳朵长在自己的脑袋上,干嘛去受那些评委的摆布?除非是自己没脑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