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在跟家人到戏院看了《捉鬼敢死队》后,我和哥哥都疯狂地被那电影吸引了,看完后整个星期不停地哼着那主题曲,在校车上都不时会大喊:“Ghostbusters!”
喊了大概一个星期后,我和哥哥一致决定要组成我们自己的敢死队。只是灵体难求,于是我们退而求其次,找些可修理而又较实在的对象。
“不如再跟隔壁陈浩然兄弟打一场如何?”我问哥哥。
“跟他们打得太多,打到有点闷。”
于是我们又继续想,终于想到了在我们大厦二楼,有一住客养了一只单眼沙皮狗,那家人经常随便将这单眼狗放在二楼的大堂处徘徊,我们放学遇上升降机故障,被迫走楼梯回家时,经过二楼都会被这单眼狗狂吠。
我们想对付它已经很久。《捉鬼敢死队》给了我们勇气和一个理由,所谓古语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理不通。”
受着《捉》片的启发,我们终于想到了一个行动的代号,就是叫做“捉狗敢死队”,英文就是Dogbusters。
有了名字,我们马上变得正气凛然,彷如东征的十字军般神圣,哥哥还马上设计了一个标志,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该将标志用在何处。
我们马上开始收集各类型的武器,包括哥哥的长短气枪各一支,及一条母亲经常用来打我们的鸡毛掸。
虽然我们美其名为敢死队,但其实我们并非真的敢死,因此我们亦详细考虑了有关的保护措施,首先,我们在衣柜中,将那些母亲买给我们农历新年时穿的棉袄找出来,因为我们相信要是衣服够厚的话,大概被咬也没有那么严重,因为在《警讯》的节目中,经常也见到警员穿着一件厚身保护衣,让受训练的警犬去咬他。所以,我们觉得大概的原理都是差不多的。
哥哥的枪法准,因此他会用短枪,可是那时的气枪都是手动,并不像现在的可注入罐装压缩气作连续发射,因此动作再快,每枪也要相隔一两秒,而我使用那枝9000型号单发长枪就更是不便。我们估计,大概在一开始远距离接触时,才有机会用上长枪。一旦单眼狗在中枪后向我们冲过来,长枪就难以发挥,只得靠我马上背起长枪,转用鸡毛掸与单眼狗作近距离搏斗。我还拣选了一个像极罗马格斗士盾牌的水筒盖作自卫。其造型简直彷如《角斗士》(Gladiator)中的罗素-克洛(Russell Crowe)!
当时深信,以我们一年多习跆拳道的经验,对付这单眼狗简直易如反掌。希望它有些狗朋友见它被打,会加入战团,否则太快打完就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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