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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同一首歌》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6: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央视《同一首歌》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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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首歌》导演孟欣和演员(资料图片 来源:成都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梁平) 央视最权威的音乐名牌《同一首歌》,因涉嫌侵权将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陈哲、迎节、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3位作者一致认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至今未与他们达成“有偿使用”协议。昨天下午,陈哲、孟卫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央视此举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尤其毛阿敏将该歌拍成MTV后,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曲。几年前,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几年来,该栏目在孟欣精心打造下,成为一个王牌音乐节目。《同一首歌》节目组对外宣称:《同一首歌》是央视最权威的音乐名牌,以制作独具特色的系列演唱会和编播国内外音乐机构、电视台提供的高水准演唱会为主。一直以来,《同一首歌》荟萃国内外歌坛的明星、新秀和一流的艺术家,重新演绎脍炙人口的优秀歌曲,内容涵盖中外经典,名人名曲,既有老歌翻唱,又有原人原唱,贯穿传统与现代,引领怀旧与时尚。《同一首歌》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在演唱会中穿插名人嘉宾的访谈。政治、经济、文艺、体育等社会各界名流纷纷登上《同一首歌》这个舞台,表达着对音乐、对人生独到的见解和感悟。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张本基律师作为陈哲、迎节、孟卫东的委托代理人,对此诉讼已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王明哲律师昨告诉记者,央视将《同一首歌》作为节目品名,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而作品的原作者却没有任何回报,这显然有失公平。目前,他们还在认真准备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近期将就诉讼方式和程序与委托人进行最后讨论。

  王明哲律师还透露,陈哲等人去年就委托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就《同一首歌》涉嫌侵权问题,向《同一首歌》节目组致函,希望对方作出解释。当时,央视方面也委托律师与他们进行过沟通。遗憾的是,这之后便再无下文。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央视此举显然是店大欺客,当事人应该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陈哲、孟卫东等人系国内知名词曲作家,他们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较真这事,是因为《同一首歌》已完全走上商业化运作道路,出场费居高不下。而他们不仅至今没有任何名份,甚至常常被人误以为《同一首歌》使他们“暴富”。他们感到再不出面理论这事,就难以避免越来越多的尴尬。“同样的感受/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同样的梦想……”《同一首歌》里这些经典的歌词,的确曾给陈哲、孟卫东等人带来不尽的欢乐,但伴随着欢乐的也有苦涩。但愿通过合法的诉讼,能让他们摆脱本就不该属于他们的那份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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