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舒曼(1810- 1856)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
I.不太快的行板
II.慢板
III.非常活泼的快板
舒曼的这部大提琴协奏曲反映了他性格中最为动人的一面。除了终曲乐章一两处嬉戏的段落之处,这部作品没有往常的炫技机会。从头到尾都是发自内心的典雅。作曲家于1850年10月10日至24日,短短的15天之内完成这部作品的创作,但他对某些细节一直不满意,直至1854年仍在做些小的修改。这部协奏曲是在舒曼逝世后,于1860年首演。
当他的情感出自内心深处,其敏锐的想象力得到最大发挥时,其作品越感人。就在创作这部大提琴协奏曲的一个月前,舒曼和妻子克拉拉从德累斯顿移居到杜塞尔多夫。他们两人对新的环境满心欢喜。这样欢欣的成果便是其《莱茵》交响曲和这部大提琴协奏曲。
这首作品既是舒曼的典型作品,从广义上讲也是浪漫主义作品的典型之作。协奏曲的三个乐章形成一个连续不间断的整体。在终曲乐章对第一乐章主要主题的详述也是整合大型循环曲式的浪漫派手法。最后,舒曼自幼喜爱的大提琴也是浪漫派最钟爱的乐器。
第一乐章:不太快的行板,木管乐器上三个轻柔而持续的和弦引进了主要主题。在弦乐的低语上,独奏大提琴轻柔的吟唱出一个抒情的乐句,主要主题的前半部分。乐队全体简捷的闯入。乐队差不多在整部协奏曲都处于伴奏的地位。大提琴再次接过第二主题,以活泼的经过段结束了呈示部,并把我们带到简短的发展部,在此主要主题流畅而抒情地展开。大提琴以中间乐段的主题作为过渡进入第二乐章。
第二乐章:慢板,舒曼在此乐章中使用首席大提琴与独奏大提琴亲密配合,唱出优美梦幻般的主题,有时甚至令人认为这是大提琴的二重奏。乐章到最后急转直下,倾泻般的音符将乐曲带入第三乐章。
第三乐章:非常活泼的快板,末乐章是交响曲与回旋曲的结合。大提琴轻快而带有嬉戏的性质,旋律更为明亮动人,尽管华彩要求的技术较高,但绝不是特意为炫技而炫耀。这部作品的整体风格是清新、幽默、奔放自如。舒曼的妻子克拉拉称其为“它是以真正的大提琴风格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