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昨天,本报刊登了《英雄》大量盗版碟覆盖全国的事情。从昨天新画面提供的有关证据来看,一些媒体质疑是拍得英雄版权的广东伟佳和合作伙伴飞仕公司所为,这样一来就难免有了些监守自盗的味道。昨天本报记者再次致电伟佳公司老总陈彬仍然无人接听,但飞仕经理林佑钦却出乎意料地承认了此事,并称此举是经过《英雄》制片方新画面公司同意的。
昨天,记者反复拨打伟佳老总陈彬的电话,对方始终处于小秘书状态,没有答复。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打通了飞仕方面的电话,林佑钦经理承认:“这批碟确实是我们生产的,但新画面方面是知道的,我们是经过他们同意的。”林经理表示,“我们已经看到了今天京城一些媒体的报道,新画面说我们生产了大量的盗版。他们这样说是不负责任的,我们之前跟他们沟通过,连照片都是他们提供给我们的,我们不可能去拍李连杰的剧照吧。而且这次你们可能也发现所有的光盘都是不清晰的枪碟,上面都打有正规出版社的名称,但没有新画面的公司名,就是因为我们考虑到他们的要求,他们怕正版碟出现后会影响海外市场,所以不让打上公司的名,现在他们这样说,真的是很不负责任。”对于昨天新画面公司的邓志君女士理直气壮地称《英雄》版权就是伟佳和飞仕的一说,林经理说:“其实我们真的不算是盗版,因为现在市场上已经出了影碟版的盗版《英雄》,这对我们已经有很大的压力,而且电影版的母带只有新画面一家有,在市场上出现清晰的影碟版,又是怎么流通出去的?”林经理在谈到这次出的《英雄》不清晰的影碟时说,我们在这方面确实也存在一定的错误,但我想说的是新画面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就应该承认,我们这次最对不起的就是文化部和批发商,因为文化部对此事已经通知我们,说质量不行,马上收,我们接到通知后就立即收回了,许多批发商付出很多运费,但只能浪费了。
最后,记者追问是新画面的哪位负责人同意提前出碟一事时,林经理表示因为自己也是听别人的转述,所以不太方便从自己的口中说出此人的姓名,建议记者去问伟佳,但记者再次拨打伟佳方面的负责人电话时,仍然无人接听。
昨天记者采访了受新画面委托负责版权一事的中贸圣佳公司总经理易苏昊先生,他表示伟佳至今没有任何答复,拨打伟佳负责人电话时,一直不接电话。而新画面公司的余女士则非常明确地表示新画面从来就没有同意过提前出碟,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记者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