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2013年元旦,由徐峥[微博]执导并联合王宝强[微博]、黄渤[微博]主演的喜剧电影《泰囧》突破10亿大关,并已在直冲12亿的路上。在《泰囧》上映前,大概没有人能想到中国电影票房记录就这样被它一步步打破,这半个多月来,媒体、业内人士、观众所关注的焦点,都紧紧被它牵住。
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是《泰囧》票房每日每周的飙升,徐峥、王宝强、黄渤的人气急升,但除了这些大家都能看到的部分,让人更好奇的是,徐峥目前的身价已经到什么数字?光线是否将会用分红稳住三位拍档,再造下一部《泰囧》?而在这次的奇迹过后,中国电影市场如何延续这样的神话?
风光已是众所周知,但电影或电视剧突然火爆后却也许难免出现利益纠纷的情况,让我们暂时抛开风光,把有可能发生的囧境抛给主创和业内人士——在奇迹之后,我们应该往“钱”看,还是往前看,这是一个问题。
【往钱看】
囧境1:如何再造《泰囧》神话?
徐峥身价水涨船高 光线未签合约
《泰囧》目前的票房已经突破11亿,对于这部一再刷新中国票房记录的电影,它的分红问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但是跟2011年的票房神话《失恋33天》不同(这部影片投资890万,收入3个亿),滕华涛和男主角文章都有份投资,也参与了分红,但《泰囧》是由光线影业全额投资,也正因如此,该片的分红话题近日收到媒体的高度关注。
以《失恋33天》为案例,导演滕华涛表示,“谁是参与分成的,我们协约上都有,像《失恋》开拍前谁参与分成的,谁是拿片酬的,都是说得清清楚楚的,都有合约在,不管赚了钱也好,陪了钱也好,这都是说好的,不能说赚了的话,大家抢着分,赔钱的话,大家都不认。”
新丽传媒副总裁张文伯曾负责《失恋33天》的营销宣传,他表示这确实都要看当初签合约时候的技巧,“都得看合约怎么签,这也是谈判技巧的问题,有一些演员的经纪人很会谈,你需要我演这个角色,我就跟你谈一个片酬加分红,那可能我的片酬低一点,但将来电影赚了可能有分成,但如果我根本不看好这个片子,你找我我就谈一个高价。这是谈判技巧的东西,都是商业机密。”张文伯认为,在商言商,大家都得尊重合约,要不就要看老板的人是否仗义了,“如果合约里有奖励有分红,那就分,如果没约定,那就看老板这个人,仗义不仗义,赚那么多钱,分你一点,看老板做还是不做,但这东西不好讲了。”
那《泰囧》的情况又是如何呢?按目前的情况可见,无论徐峥、王宝强、黄渤在签约时都没有分红这个条件,身兼导演、主演、出品人身份的徐峥曾表示他只是拿片酬而已。不过,光线老总王长田近日终于在接受著名影评人周黎明的采访时透露,徐峥在他作为导演和演员的酬劳之外,还将享受10%的利润分成。也就是说,如果按照10亿票房计算,光线的利润将达到4个亿,也就是说徐峥至少将拿到4千万。
徐峥有望身价翻倍 成导演界香饽饽
随着《泰囧》一再打破票房记录,徐峥的身价也随着水涨船高。新浪娱乐连线制片人黄斌,谈及徐峥目前的身价,他认为如果徐峥下一部继续拍《泰囧》系列的话,身价肯定要高很多倍,但如果是拍其他的电影,可能就要看具体的情况,“片酬的事情也很难有一个具体的预测,但以目前《泰囧》的走势,徐峥如果继续拍《泰囧》系列,身价一定会高很多倍,但如果是拍其他题材的电影,可能就要看具体谈的情况。但我觉得徐峥也不是单为了片酬拍片的导演,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对此,光线影业老总王长田也表示,如果再与徐峥合作,肯定会涨徐峥的片酬,“我不排除会有一些变化,但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它本身也会不同,而且投资额,分成比例,各方面都会有所不同,我觉得这是正常合理的,这些东西还按照市场的一些规律。比如说徐峥可能作为导演的片酬会涨,如果市场认为你应该涨,那为什么我们不涨呢?你不能说,你的第一部片子跟我们合作,所以咱们就必须怎么怎么着,这个不合理,虽然对方可能会去考虑,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一个硬性条件。”
对于下一部计划,徐峥一直表示还没确定。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以电影圈内的情况,徐峥现在肯定是香饽饽,不仅导演片酬肯定要翻倍,为了笼络徐峥,投资者直接送几千万给徐峥请他拍片的情况也未尝不可能。看来王长田在这个时候适时地表达了“分成”的诚意,倒是够“仗义”又会做人。
囧境2:如何稳住王宝强?
无投资无分红 利益或体现在下次合作
徐峥的真乐道影视公司和黄渤工作室都有份参与该片出品,王长田也曾在影片庆祝破亿的发布会上表示会兑现对他俩的分成承诺,但纯粹主演的“宝宝”又是怎样一个情况?
王长田表示,分成不一定是因为投资,也可以是根据付出的劳动和品牌效应,他暗示说,即使当时跟王宝强的合约里没有涉及利益安排,但还是会酌情考虑怎么去妥善处理,或者也会体现在下一次的合作里,“分成不代表说一定会有投资,你要知道,因为分成可以用你的劳动,可以用你的品牌,等等很多方面去作为分成的条件,对吧?所以他们没有投资,不代表在这里面没有别的利益安排,但当然我不好公布说具体会怎么样。有的时候确实跟有些人没有谈到这个利益安排,但是我们会酌情会考虑这个事情怎么去处理。有的时候不一定说在这里面直接有利益的体现,但是我们可以继续合作,我们可以在下一部里面去体现它,或者在其他的项目里面能够做一些什么,对不对?一个公司要是持续的往下去运作的话,尤其像光线这样的公司,它有很多的资源,这些资源可以调剂各方的利益,这都是整个大的商业安排中的一部分,所以永远不要用单独的一个影片,一个个例,去判断整个的利益安排。”
王宝强《泰囧》后片约不断 懂得知足
据王宝强经纪人宋哲透露,《泰囧》火爆之后,王宝强确实因此收到很多片子邀约,“有影响,后面有几部不错的戏约找上来,但有些也是《泰囧》之前就接下的,譬如说《冰封侠》,就是之前就谈好了准备要拍的。电视剧也有,但我们明年重心还是先放在电影上吧,有几部不错的片子,都在看,明年也都快排得差不多了。”
关于现在大家都很关注的分红话题,宋哲表示:“宝强也说了,即使他没有钱分,但很影响他之后的发展。他也不是说把钱看得有多么多么重,毕竟电影反响这么好也是钱也买不来的。”其实影视圈内由于利益关系闹翻的例子也不少,但宋哲认为那些人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宝强比较淡定吧,毕竟这种东西,利益牵扯的人,也不太清楚孰轻孰重,然后有些很好的机会、很好的朋友就错过了,人要知足,知足常乐,差不多觉得比较满意了就可以了。”
囧境3:如何处理版权问题?
《泰囧》属于光线 法律上没有问题
《泰囧》虽然名字最后改为《人再囧途之泰囧》,但它跟《人在囧途》的关系可谓千丝万缕,而两部影片的整体框架和人物细节上也有所延续,例如在飞机厢内的相遇和笑话,甚至细微到徐峥在被王宝强“折磨”得就快崩溃时说的同一句台词,“我已经习惯了”。那到底《泰囧》的版权是属于谁的,是否已经处理好与《人在囧途》的关系呢?
王长田表示《泰囧》是属于光线的,与《人在囧途》也并无版权纠纷。而最早的时候徐峥本来也希望能与当初的合作伙伴延续《人在囧途》系列,但由于双方想法不同,所以最后徐峥才找到光线影业,“我们有处理好的,徐峥最早的时候,试图去延续《人在囧途》,包括品牌上的延续和其他各方面。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当初寻找的合作伙伴,不一定理解他的想法,或者赋予他充分的信任,所以这些公司失去了跟他合作的这样的机会,但轮到我们这边的话,我们很快敲定了这个项目,然后给他充分的信任和空间去发挥自己的才能。”
由于版权问题,影片后来名字改为《人再囧途》,“在”字改为“再”字,但王长田表示,《人在囧途》的老板也来看了《泰囧》,也对影片没有意见,“上次他们老板也来看了我们的片子了,徐峥最早的时候也跟他谈过继续合作,他们后来是选择了没有继续合作,所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就算有别人提出的话,我们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们经过仔细的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