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卖得如火如荼的“正版”《英雄》VCD,却听出了咳嗽声。那么,消费者何时才能看到“真正”的“正版”呢?昨日,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余玉熙女士告诉记者,《英雄》的正版音像制品仍然要到2月20日才会推出。
根据此前伟佳与拍卖公司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合同》规定,《英雄》的DVD/VCD等音像制品发行日期,将定于影片首映后的两个月,即2003年2月20日。
昨日,余女士重申了这一规定。她说,这个拍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能随意更改,新画面公司将严格遵守拍卖合同,按照拍卖合同特别说明的规定,在2月5日提供素材。
余女士说,正版音像制品在2月20日、即电影首映两个月后上市,不仅是为了维护著作权人、制片方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二轮上映地区及影院的利益。
虽然目前《英雄》的电影票房已经过了两亿,但该片的首轮公映仅仅集中在省会城市,像宁夏、内蒙、西藏等偏远地区都是二轮上映,且各个省会城市还有二轮上映的影院。如果在首轮上映结束后立即推出音像制品,无疑会对这些地区和影院的票房造成极大冲击。因此,新画面将会严格遵守拍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目前,新画面已就飞仕公司擅自提前推出VCD一事,给飞仕方面发出了书面行文。昨日还在版权局开会的余女士称,新画面将通过行政协调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记者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