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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馒头“血”案要革谁的命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20:56 财富时报

  编者按:作为网络红人的胡戈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时兴起的游戏之作会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名声、争议和麻烦。一方面是以陈红陈凯歌为首的《无极》剧组赌咒发誓要和胡戈“死磕”,将他送上法庭。一方面是众多的网友在后边摇旗呐喊,誓死力挺,反过来将陈凯歌骂得狗血淋头。甚至还惊动了国家版权局,引起法律上的争论。胡戈感到身心疲惫,他无意中发动了一场“革命”,却不知道该如何结束“革命”。

  《一个人血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刚现身网络时,《无极》制片人陈红曾大度地表示,不反对网友发表对《无极》的相关意见,大家可以在网络上发表个人的看法。然而,就在人们正在淡忘《馒头》的时候,这个“馒头”却噎得陈凯歌这么大的“腕儿”直翻白眼。

  胡戈动了陈大师的《无极》,陈大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们已经起诉他,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而作为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被无数网民热捧的“搞笑天才”胡戈对被告上法庭,由最初束手无策到现在开始积极备战,他向陈凯歌道歉但宁愿打官司也不不承认自己侵权,并请好了律师等待法庭传票。

  剑拔弩张,一时间,这桩恶搞引发的“血”案搅得山雨欲来风满楼。终于惊动国家版权局,2月15日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解释说,如果说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就《馒头》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本来胡戈扔出去一个“馒头”,只是恶作剧似的想把《无极》这块玻璃给砸碎了。当时他还特别在网上发了一个声明,表示没有任何商业企图,只是个人自娱自乐。没想到“馒头”扔出去,整栋楼都给砸塌了,由此引发的“血”案接二连三,没完没了,还要对簿公堂。

  “馒头”诱发的口水

  近日在媒体关于《馒头》是否侵权的讨论到达了高潮,已经完全超越了《无极》和《馒头》本身!胡戈作为一名普通的大众,在对抗陈凯歌这样大导演时候,被人们升级到了草根阶级对权威的挑战。网上新闻标题,对胡戈的称呼从“馒头之父”、“馒头教主”立马儿变成了“小馒头”。在他一方面受到了陈大师的控告,另一方面又受到了陈大师的“人身侮辱”时候,大众舆论无条件地站在了胡戈身边,那场面是“相当”的壮观!

  大多数人认为陈凯歌作为国内著名导演,是名人,面对恶搞,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搞笑是娱乐发展的大势所趋,人们愿意对某些事物进行搞笑,说明这些事物还是值得关注的。曾志伟就说:“在网上改编电影,很过瘾,很好玩,很有娱乐性。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出来……”

  但陈导却咬住这个“馒头”不放,于是大众“倒陈”的口水越来越多。网络上还发起万人大签名支持“馒头”。文艺界在内的各界人士一片哗然,不少知名人士也和陈大师划清了界限。连性格沉静的青年导演陆川也发出了怒吼:都什么年代了,压制批评,只有死了疯了才会去做!

  让我们笑笑真的好难?

  一个小小的《馒头》结结实实地颠覆了砸下几亿元的大片《无极》,真是全体中国人对着当今中国电影含泪的集体爆笑。现在谁要是再骂《无极》片子烂,一定会被晒笑。不是因其观点,而是他在嚼无数前人嚼过的馒头……

  去年是中国电影诞辰百年纪念,那么多年了,中国电影仍然还是脆弱得像一个婴儿,只能捧着呵着而不能抱到外面去经历风雨。2002年末,张艺谋带着他那华丽的《英雄》面世,大家趋之若鹜,看完后大呼上当。2004年中,张大师再携《十面埋伏》出山,拍胸脯保证:谁看完了片子不哭,找我!大家看完后说:“看之前,我以为《英雄》是最烂的片子……”2005年末,陈大师《无极》诞生,要给观众久违的幸福感。大家看完后说:“原来,我们都错怪了张艺谋。”我们的大师们始终有骄傲的资格,因为永远有更差的作品,永远有“最后一只小板凳”。

  大师们的喜剧是喜剧,悲剧也是喜剧,武侠剧还是喜剧,拍了这么多喜剧,却让我们笑不出来。我们只是看超级女声也会激动的草根百姓,不是褒姒,让我们笑用不着烽火戏诸侯那么麻烦。可就这样,几乎所有的大师都在为我们感到头疼,陈凯歌、张艺谋这样的大师也许经常会这样想,“为什么我们想让他们哭的时候,他们却笑了?”

  就像到现在陈大师还不承认,其实《无极》就是一个“馒头”。这不能怪他,大师都是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不用挤公交,不用算计下一顿饭钱……大师越来越感叹,这般草民胆子越来越大!动了明星制造的套路(超级女声),动了传统审美的底线(芙蓉姐姐),动了相声背后的行规(郭德纲)……现在连最后的“馒头”都敢动!

  大师们可曾想过你们离大家越来越远,你们只愿意高高在上的俯视,俯视的结果只能让一些圈外草根不满足于将郁结胸中的声讨仅仅留在嘴上笔下,而借助网络,高举颠覆大旗的时代已经来了。

  文化裂痕还是法律争端

  与其说“馒头”之争是法律的争端,不如说是文化的争端。因为自胡戈和“馒头”进入媒体视野起,侵权还是没侵权很难定论,各路英雄也众说不一,南辕北辙,但都言之凿凿。而今,“馒头”是否最终真能成为一案,谁赢谁输,都还是悬念,但“馒头”诱下的口水及陈大师惹得一身的臊算是留下了。

  胡戈几乎全民性地被追捧为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的是中国人第一次对“恶搞”的一种肯定。看来做作为后现代解构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的恶搞是民心所向,只要不是恶意伤害人身权利,在如今有点好莱坞化的社会大环境下都是被包容和拥趸。

  从前几年流行的PS换头游戏,到如今视频恶搞的风潮汹涌而至,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种新的文化动向。当人们热衷于享受这种传统媒体上所看不到的颠覆性语言、情节所带来的快感时,引发一场关于娱乐边界和法律底线的大讨论也是必然。

  陈大师愤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大师也是人,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被人恶搞,难免心里不舒服,这也是人情之常。他的愤怒也反映了不同时代人的思维方式和理解事物的方式的大不相同,这是两代人的代沟还是不同文化的裂痕呢?

  通过法律出气或者讨公道都是无意义的,陈大师即便赢了官司也输了口碑,输了“大肚能容”的气量。现在无数年轻人都是在周星驰

无厘头式恶搞的笑骂和自嘲中长大,这种恶搞精神随着网络文化的持续展开,仍在无数个无厘头书写者的键盘、镜头和稿纸上,以一千种不同的面貌和腔调继续上演着。

  一个胡戈倒下了,千万个胡戈会站起来。文/周为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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