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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元甲后人起诉片方 要求封杀影片及音像制品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1:18 新闻午报

  霍元甲后人与影片《霍元甲》之间的纠纷昨天有了进一步的实质性发展。霍元甲的孙子霍寿金前天通过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影片《霍元甲》的出品方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以及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霍寿金的代理人杨仲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之外,现在还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停止发行影片以及与影片相关的音像制品。

  霍家掌门出面起诉

  虽然霍家后人与影片《霍元甲》之间的纠纷一直都是霍自正出面接受媒体的采访并且召开新闻发布会,但正式向法院起诉的却不是霍自正,而是其叔叔霍寿金。霍自正及其律师杨仲恺则成为了霍寿金的代理人。据悉,霍寿金是霍元甲长子霍东章的第四个儿子,是霍元甲在国内唯一健在的孙子,应当算得上是目前霍家掌门人。霍自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影片《霍元甲》给所有霍氏后人带来了名誉上的严重侵害,因此最终确定由目前霍家最德高望重的霍寿金作为起诉人。不过由于他年事已高,因此一些具体的诉讼环节还是交由霍自正以及律师杨仲恺处理。

  历数《霍元甲》侵权事实

  霍寿金在起诉状中称被告制作发行的影片《霍元甲》自2006年1月25日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发行放映以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霍氏后人观看后一致认为,该影片大量情节为虚构。影片把作为民族英雄的爱国武术家霍元甲塑造成了一个好勇斗狠、滥杀无辜的江湖武夫,并由此导致家破人亡,极大地扭曲了霍元甲的形象,也使观看此片的观众误认为霍元甲已遭灭门之灾,这不仅是对霍元甲生前名誉的侵害,也是对霍氏后人名誉权的侵害。

  “纯属虚构”缺乏法律依据

  在历数了影片《霍元甲》的侵权事实之后,原告霍寿金认为,对于特定的真人真事如何进行文学虚构,法律有明确规定,而影片《霍元甲》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虽然该片在片尾注明“纯属虚构”的字样,但该片是以传记式的片名《霍元甲》出现的,而且霍元甲不是因虚构而诞生的,他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被告试图以“纯属虚构”的字样来免责,没有法律的依据。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霍元甲生前及原告的名誉权。因此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影片的发行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

  由于今天《霍元甲》的音像制品即将全面发行,因此昨日记者就音像制品这一块特意采访了霍寿金的代理人杨仲恺律师。杨仲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诉状中提到的停止影片的发行行为指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停止影片《霍元甲》的发行,其中也包括音像制品。至于今天开始发行的《霍元甲》音像制品,杨律师表示,如果法院支持他们的诉求,那么已经发行的音像制品也在被禁止的范围之内。当记者询问这次诉讼有没有经济上的具体赔偿要求时,杨仲恺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赔偿金额这方面的考虑。记者随即又电话采访了《霍元甲》音像发行方泰盛文化,发行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有关通知,因此霍元甲后人起诉《霍元甲》侵权目前对于音像制品的发行还没有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被告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代理律师则暂时没有发表回应。吴轶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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