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东京审判(blog)》9月1日在全国隆重推出,北京、上海的不少影院都在不断试映点映,这部电影已经在各大城市传播得风风火火,好的口碑不断入耳,也有一些批评的声音响起来。《东京审判》这部电影与它的纪录片的区别是什么?有人认为杜撰小和尚的法庭戏伤害了电影的真实性,也有人认为电影让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浚见面是违反审判纪律的。对此,本报特意采访了该片导演高群书(blog),他对这些批评一一作了回应。
高群书说,“电影和纪录片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电影是一个高度戏剧化的过程,这包括剧作、表演。比如表演,我们采取的是在真实基础上的激情迸发。每个人在生活中可能有平和的一面,但我们表现的是那样一个特殊大事件,每一个人都高度精神集中和紧张,每个人的使命感都很强烈,何况又是一个那样的法庭,对峙强烈,倏忽之间就可能差之千里。”
“再就是我们强调真实,但肯定不能自然主义的表现真实。它的真实是经过浓缩和强调的,否则繁琐漫长的审判足以让人昏昏欲睡。实际上,据梅汝璈的日记记载,他就经常在法庭上差点睡着。”
电影的审判中有一个小和尚出庭作证,他曾被侵华日军逼着去强奸一个中国姑娘,拒绝这样做的和尚被日军用刺刀挑去了生殖器。这个情节十分震撼人,但在看片会当天,剧组透露法庭上其实并没有这么一个和尚作证,这是一个编造出来的情节。有人认为这样做会损害整部电影的真实性。
虚构的小和尚也是一种真实?高群书认为,像小和尚的例子在南京大屠杀和日军侵华战争时非常常见,他们看了很多那个时代的资料,他们选择的这个故事还不算最丑恶的。
而对于法官和检察官见面是违纪的批评,高群书则认为,法官和检察官见面并不违反纪律,大家现在看到法官和检察官在一起就有些神经过敏。高群书的根据是,梅汝璈在日记中提及他和检察官的见面是很多的,包括星期日一起到外地旅游、聚会。而且在电影中他非常慎重地把握了交往的分寸,不谈论具体案情,只是思想和情感的交流,这并不违纪。比如电影中梅汝璈就对向哲浚强调,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这就是保守法庭秘密的表现。据史实,梅汝璈曾为了最后能对战犯施以绞刑,私下找了很多次其他法官做工作,这样做是不恰当的。而在电影中,这被处理为舌战,既有利戏剧性表现,也保证了梅汝璈的守法。
高群书对影片的真实性十分自信,他说,影片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有出处的,或者根本就是史实,或者是史实的嫁接。
“要说遗憾,字幕和读音的确有些瑕疵,其他地方没有失实。拍摄的时候我要求每一点都必须有出处,有参考,都可以找到证据,包括法庭上的每一句话。”
本报记者陈滨(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