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期间艺人出劣迹怎么办?退款赔钱

2014年10月24日17:06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南都讯 记者朱燕霞发自西安 “劣迹艺人”以后接片压力更大了,签约条款明确规定各位要为“劣迹”担责了!昨天,首届丝路电影节之合作论坛———西部类型电影活动在西安举行。中国电影基金会会长、原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美国导演奥利佛·斯通,电影人黄建新、芦苇、周晓文等亮相。黄建新导演透露,针对“劣迹艺人封杀令”,艺人的签约文件最近已加入新条款,明确艺人要为“劣迹”担责。

  在聊到中外艺人签约条款规范性的问题时,黄建新导演提到了最近的“新发现”,“最近我看到艺人的签约条款已经加进去一项,如果(在合作过程中)有违法,艺人必须退还所有酬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对于此项新规定,南都记者在活动结束后向黄导表示疑问,先前艺人在拍电影谈合约时难道没有对类似的违法问题作出过规定?他表示:“以前很疏忽,只是说如违法会追究责任,但没有很具体地明确。”

(责编: Zane)

文章关键词: 劣迹艺人规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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