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41年,对1946年才公布的日本宪法虽然毫无记忆可言,但在小时候就深刻地感受到“战争真的是很愚蠢的行为。”实际上,我曾听到过有大人怀着自夸的态度描述日本军队在中国做的那些不可原谅的事及空袭珍珠港的事。无论是他人口述还是传闻,都是亲耳所闻。我一想到出生在犯下如此愚蠢、荒唐罪行的国家中,就恨透了日本。
最近,我在拜读半藤一利的《昭和史》,内心很沉痛。读得越多就越认识到“日本做了如此过分的事”这一事实。我在思考:为什么要侵略周边国家、发起那种战争呢?就没有其他的路径了吗?就算不挑起“满洲事变”(即“九一八”事变)也能得到解决的话,当时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日俄战争结束时,日本一点都没意识到辽东半岛是中国的领土,因此须归还,因为当时是帝国主义时代,可能在全世界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吧。
当时,中国的周边除了日本和苏联,还有英国,再远一点的还有法国、荷兰、美国,总之全世界都集合于此。我不是要把践踏过这段历史的事单独抽出来,指责只有日本是罪人,但“我日本只是最后进去的,为什么要抓着我不放?”这样的想法也很奇怪。因为“你是强盗”,这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修改宪法一事,我已经决定表态反对。如果召开选举的话得票率和投票率都低得可怜,这样的政府趁着忙乱,打算用未经仔细思考的方式来修改宪法,真是荒谬至极。当然,如果比照宪法第九条(和平宪法)的话,自卫队完全是很可笑,虽然很可笑但是保持这样就好,不要去搞什么国防军,(最终)会变得毫无意义。现在,自卫队的职责是应对各地突发的灾害,我觉得这样很好。尽管自卫队不得不去伊拉克,但一枚子弹也没被打中、一个人也没被杀死,安全归来,很了不起。海湾战争后,不得不派扫雷艇到波斯湾海域作业,我认为,这么小的一艘船在看上去完全不像有水雷的海域默默地扫雷实属不易,非常震撼。
“战前的日本做了很多恶事。”这一事实不可否认。慰安妇的问题是各个民族的问题,如果日本好好地认罪就会招来赔偿问题。领土问题也是如此,是各归一半为双方所有,或是由双方共同管理,这个问题就算是呈交到国际法庭上也无法被接收。从前的日本是已膨胀国家,也是要膨胀的国家。但是不管怎样都还是不应当发动战争。在到处都是核能的日本,要发起战争也是不可能的吧?
(原文发表在7月12日出版的吉卜力工作室免费杂志《热风》,有删节,何源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