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与盗版,乍看起来似乎没有太多关系。充其量是导演的作品被人黑心的盗版,在盗版势头依然不减的今天,也不会构成什么新闻。不过,若是导演自己监守自盗,这条新闻就足以让公众对令人肃然起敬的导演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
据报道,现年47岁、曾执导和监制过“数十部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影视剧”的香港无线电视台导演谭朗昌,因将自己导演的电视连续剧《断仇谷》私自复制后卖出牟利而于近
日身陷囹圄。”
关于文娱圈导演的负面报道,近日频频出现。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各媒体突然对此保持沉默,但关于有垄断权势的导演腐败、巨贪和受性贿赂等丑闻,在民间却一天也没有中断。因此,谭朗昌“私自复制后卖出牟利”的行为,在披着正面形象外衣实则为巨贪的导演面前,其实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尽管形式有所不同,但这些曾经被人尊敬或被人羡慕的大导演们折戟沉沙的原因只有一个——贪婪。在普通百姓眼里,这些名导们早已不愁吃穿、早已不会为买车购房犯愁,他们应该没有理由再为钱财铤而走险。殊不知,恰恰是这些得到“金鱼”的“渔夫”,才更加贪得无厌。
人本该有更高的追求,得陇望蜀不是错误。错误在于掠取时不择手段甚至无视党纪国法。据说谭朗昌是在“因为个人合同问题和华艺公司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为了报复合作者,才采取如此盗版手段。
一个字,都是为了钱!当初合作者华艺公司若能忠实地履行合同,及时支付谭朗昌“17万元尾款”,也许不会招致对方里应外合的暗算;如果华艺公司不是单方面撕毁合同,逼迫另一个合作者后来成为盗版商,恐怕谭朗昌即使想私自复制出售,也苦于找不到下家。当然,沆瀣一气的盗版商和谭朗昌也是一直深埋在钱眼里不能自拔,才自然而然抽此下下签。
整天吟唱艺术高调的大导演,一不留神就做出与高雅艺术格格不入的创举,实在让所有的下里巴人们大吃一惊。无论是区区20万元现金,还是不止1000万元财产,都不能再赎回艺术家宝贵的名誉。更让人扼腕的是,那些更多清白的导演们,在短时间内也因此无辜地被蒙上羞辱。因为圈外人最初往往会像柳湘莲那样一概而论:贾府里除了两个石狮子干净,其余皆是男盗女娼。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