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的rrrrr
我是学西班牙语言文学的,在大学里上第一节课就犯了难——因为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socorro”给大家练。这个词是“救命”的意思,应该相对比较popular吧!因此在老师示范之前,我自作聪明地寻思着大概和“撒苦啦”差不多,老师一示范才知道,天哪,原来学语言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上,是要挑人的。
难就难在这个“r”。这个字母在法语里叫小舌颤音,在西语里叫大舌颤音,总的效果基本相似于彭丽媛唱那句“得儿儿儿儿,呀得伊得儿喂”里的“儿”,对初学者难度颇大。在我们外院,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想认出学西班牙语的,就听他(她)说话像不像马打响鼻;区分学法语的,看他表达有没有伴随干呕的症状;寻找学德语的,则看他是否总倒抽冷气,“伊西伊西”个不停……
如果练不会这倒霉的“r”,哼哼,四个字伺候:劝其转系!就为这个该死的“r”,外院多少男生拍墙大吼,多少女生含泪苦喊,所以我说,虽然掌握一门外语是多么的重要,但外语也是要挑人的,有些天生平舌死活颤不起来的家伙,即使遣送到第三世界的拉美,就算啥也不干,被狗追时喊声“救命”也要产生交流的障碍。
好不容易游刃有余掌握了一个“r”和两个“rr”的时候,才蓦然发现,会发“r”的人居然总被不会发“r”的人嘲笑,这是什么世道?在时髦肥皂剧《欲望城市》里,女主角卡瑞有个墨西哥的女朋友,她那不肯休止的夸张的“r”发音总被朋友们嘲笑,而她却毫不自知,依然“r”此不疲。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像靠演《弗里达》大红特红的墨西哥女星塞尔玛·海耶克,人长得靓极了,身材也砰砰声,前阵子和爱德华·诺顿闹情变,就被诺顿的前女友冷嘲热讽,说其实诺顿早想把她休了,就是因为听不惯她“r”个不停的墨西哥英文!还有里昂纳多的前女友、巴西名模吉赛尔,常上男性杂志封面的主儿,性感得都没边儿了,据说和里昂纳多分手的原因之一也是被人嫌弃有一口巴西音的“r”派英语……俗话说,傍上一个款爷并不难,傍上一个靓仔也不算难,难的是又款爷又靓仔都给她傍齐了,最后因为口音问题叫人家飞了,才叫得不偿失。
后来,我一位学法语的同学沾沾自喜地对我说:其实法语不用非颤个“r”出来不可,把“r”含到嗓子里就可以了,发出来反倒是巴黎郊区农民的标志,城里人都只做干呕的表情,而不发干呕的声音,遇到“r”,“喝”一下代过去就行了。后来我专门关注了法属美人苏菲·玛索的发音:“喝”的同时还伴有小舌微颤,农民?
喝喝,rrrrrrrrrrrrr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