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04年中国名人榜”中,余秋雨、海岩、池莉、郭敬明、刘震云五位作家榜上有名。据《经济日报》报道,在名人榜中,余秋雨年收入420万元人民币,收入排名第60位;海岩330万,排名66;池莉320万,排名68;郭敬明160万,排名92;刘震云120万,排名97。
于我看来,这是一个好消息,人们终于看到以笔(键盘)为工具的作家们不但获得名
声和尊重,也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入,无论如何,都让人兴奋。
如果我猜得不错,余秋雨、海岩、池莉、郭敬明和刘震云这五个人的收入大部分应该来自自己作品的版税或者影视剧改编权或者干脆就是写影视剧的稿费。如果真是这样,就更让人高兴了——我当然喜欢那些坚守自己艺术品位不为金钱所动的作家、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但绝不反对作家通过自己的上进变成富人。
前些天,一个朋友向我透露了一个消息,他称之为“超级腐败案”——浙江舟山,也就是普陀寺的所在地的某部门,免费给余秋雨先生批了一块地,盖了一处房子,据说已近完工。朋友说,你们应该挖一挖。我说,这有什么好挖呢?别说这事有点捕风捉影的味道,即使是真的,任何人对知识分子表达敬意也是正常的事。何况余秋雨先生的到来说不定能为当地多吸引很多游客,提高知名度呢。虽然对余秋雨先生的作品我个人可以不喜欢,但我乐于见到任何知识分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回报——当然,前提是这回报与现行法律不发生冲突。
如果有更多的作家能走进这样那样的富豪排行榜,只能说明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人们确实已经通过付款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作家的敬意了。
不过话说回来,作家毕竟不应该靠出场费过日子,那些靠吹捧本不该吹捧的作品而拿卢布的人,即使真的“赋(富)”了,也还是能露出些“贼”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