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拍摄电影的人,至少有一部分是出于“玩票”的心理进入这个行业,比如梅兰芳。他们拍摄电影的动机可能仅仅是因为喜欢,或者热爱。但谁都知道,想做好一件非个人化的事情,仅仅热爱是远远不够的。
那天,接受一个记者采访,回答一些有关时下最流行的博客(BLOG)问题,记者问:在你看来,博客的发展是更多地依赖精英还是大众?我答:我不知道你所说的精英和大众区
别在何处,但我觉得博客真的要发展的话,会更多地依靠商人。
1921年中国人拍摄的三部电影《阎瑞生》、《海誓》和《红粉骷髅》,后来经常地被视为中国最早的情节长篇,这应该没有问题;同时,它们也被视为中国类型片的滥觞,这应该也没有问题——《阎瑞生》是第一部情节长片,《海誓》 是爱情片的开端,《红粉骷髅》是侦探片的鼻祖。但在更大的意义上,三部影片中,最早被拍摄的《阎瑞生》是中国电影商业化的发轫之作,从它开始,电影的拍摄已经成了一种自觉的商业行为。所以在后世人们为这部电影定性时,会有类似的言语:几个投机商人看到有利可图,便投资拍摄了《阎瑞生》。
类似的评论在20年以前的中国电影史著作中出现过不止一次,在那之前,商业化似乎是一种罪过。人们似乎相信仅仅依靠热爱或者行政命令就能让一个产业健康地发展,无论是电影还是博客——到了现在,甚至还有人对这种新兴玩意的发展充满非商业的预期,可见非良好状态之意识形态流毒深远。
《阎瑞生》的故事来源一桩真实的凶杀案:“小资”青年阎瑞生由于入不敷出,见妓女王莲英身上珠宝价值不菲,便伙同他人将其骗到无人之地,先杀人后逃亡。警方出动大量警力,追到济南才将其擒获。
此案在上海轰动一时,这才使投资者发生浓厚兴趣,决定将其用电影的方式记录下来。从现存资料看来,《阎瑞生》出现时所造成的轰动效应并不亚于案件本身,投资者的回报自然十分丰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投资汇报率高,对投资者的心理刺激和信心建立都是好事。
《阎瑞生》当然不是最早使拍摄者赚钱的影片,事实上,从电影诞生那一天起,就和金钱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拍摄电影都需要相对较大的投入,没有良好的产出支撑,“电影”这一行当估计早就烟消云散了。《阎瑞生》的意义还在于其“独立制片”的姿态——出资拍摄《阎瑞生》的几个人并不属于任何影业公司,他们的操作方式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一次完美的商业策划。
有论者认为:《阎瑞生》、《海誓》和《红粉骷髅》,从叙事动机看,都注意到取材的商业价值,所以采用所谓的爱情片和侦探片样式。尤其是影片故事的结局,迎合了观众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判断:《阎瑞生》的结案伏法处斩,《红粉骷髅》和《海誓》的有情人终成眷属……《阎瑞生》的编剧杨小仲《红粉骷髅》的作者管海峰则模仿美国侦探片,讲究剧情的紧张、新奇和场面的热闹、刺激,调动多种剧作元素吸引观众的好奇心理。
很多年后,香港音乐人李宗盛说,听歌的人喜欢什么,现在社会流行什么,我就写什么。
意识形态产品的所谓商业化,说白了无非就是这样,即在世人可接受的道德标准即律令的框架内尽量去迎合使用者(观众)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即使在20年代,这样的尺度也不是人人都把握得住,在《阎瑞生》后不久的《张欣生》,就因为开棺验尸的镜头过于血腥而遭到禁演的命运。过犹不及,就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