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防治艾滋病形象大使”、“《夕阳红》健康老人电视大赛宣传大使”等等之后;一向热心为社会公益事业而多次出任各种形象大使的濮存昕,最近又出任了“义务献血”的形象大使。
一直以正面的社会形象出现的濮存昕,可以说是观众认知度最高的明星之一。尽管濮存昕也做服装广告、电器广告,但是,他没有做过虚假的医药广告。因此,他能够在观众
心目中保留着很高的可信度。
聘请明星出任形象大使或宣传大使,是继每逢新楼开盘、纪念店庆以及“豆花节”一类“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等各种“节庆”时必定要有明星出面点缀之后,掀起的又一轮大打明星牌的高潮。
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各路明星便纷纷粉墨登场,摇身一变成“爱心大使”、“阳光大使”、“安居大使”或“希望大使”等等。此外,还有更多的商家重金聘请明星当产品代言人,明星们也来者不拒,管它什么治不治病的药品和含不含钙的补品,只要给钱,就自己、甚至还拉拽家人站那里,高举着商家的道具,遵照商家的口令,面不改色地振振有词、赞不绝口,号称自己就经常服用或使用。
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聘请“大使”和“代言人”快了,也难免会鱼龙混杂,滥竽充数尚还好说,更有的“大使”和“代言人”桂冠还没戴稳,没两天就被警方拘捕或爆出丑闻,真让花重金聘请的东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前不久,有两桩关于明星出任大使引出的新闻,一是饰演过毛泽东的唐国强出任北京那家专治男女不孕医院的“形象代言人”,结果,有千里迢迢从西部凉山赶来求医的彝族妇女等受害者纷纷投诉;二是陈小艺带着“铁蛋儿子”,盛赞她们母子并未服用的保健品广告被勒令停播。
透过这两条有关“大使”或“代言人”的负面新闻,由此暴露出来的问题显而易见:明星应不应不加选择的随意出任自己都未必相信的产品“代言人”或“大使”,其次,商家在选择什么样的明星出任某项活动或某个产品的“大使”或“代言人”时,是否应该考虑哪些不能回避的因素。比如明星的美誉度、艺德和人品等等。
与街头那些为推销产品故作媚笑的明星巨幅相比,电视播出濮存昕与杨澜平静地伸着胳膊献血的画面,才最能让老百姓信服并扎根于他们心中。 伊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