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杀熟”不是娱乐圈的专利。在各个圈子,都普遍存在。
但是,由于娱乐圈的行业特色,“杀熟”这幕戏,往往就显得更生动,更富有戏剧性。
好比说,前不久联系一个广告代言,找到了因为一桩意外事件而“人气飙升”的男
星X,他的话绝对诚恳:“我代言,要120万,少了不行。”
知名度明显比他高两截的男星P,也才100万,他哪值这个价钱啊,简直是杀人不见血呀。
X兀自在那里自我标榜:“P他们,跟我没法比啊,我的人气旺啊,跟他们哪是一个档次啊!”
的确不是一个档次,但是位置要倒过来才行,之所以给商家推荐他,就是觉得他可能会便宜点,结果,夏利比奔驰卖得都贵,只好拜拜了您哪。
做演出,这样的例子就更多,去找某星的经纪人,因为平时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连彼此是不是左撇子都很清楚,也就觉得有几分面子,电话打过去,答应得挺爽:“出去演出的话,最低16万,要不就不好意思去了。”
这跟俺掌握的信息完全不对路,真实情况是,16万打对折是她的真实价钱,16万的演出费也许她真的拿过,不过,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给的。
一位男歌手也是,你问他,他说都是“五六七”,报给主办单位,人家很狐疑:“听说他一万两万就走啊?”搞得中间人特别没有面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杀熟”了。
也许因为天生是演员的原因,艺人们“杀熟”起来,能滴水不漏,宰你一刀还要让你亏他个人情,一些经纪人道行更深,一说话都是掏心掏肺的,但是实际上,他的刀子比谁磨得都快。
被“杀熟”的人,往往会想起那个什么无情什么无义的话,愤懑是自然的,但更多的要怪自己——谁让你那么轻信呢?
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说,也是因为你不够专业,不了解“行情”,渠道建设得不好,否则,就不会给“杀熟者”以空子。
有了一次两次被“杀熟”或者险些被“杀熟”的经历,对于那些“黑名单上的人”,自然也就畏而远之了,其实,明星有这么许多,做代言也好,做演出也好,找谁不是找啊?还是那些规矩实诚的,相处起来轻松些。
“杀熟”的人,得意只是暂时的,他们的结局往往并不妙,因为,这个名声一旦传出,别人就会警惕他,无形中损失了很多机会。
人家不是说了吗,真正做大生意的,没有一个是奸商,即便有许多大商人的原始积累免不了“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起码做大做强之后,他不会“杀熟”了,因为这样做,成本太高。 邓鲁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