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官司。霍元甲的曾孙、57岁的霍自正成为一场新闻发布会的主角,声称电影《霍元甲》严重失实,要求制片方停映道歉,到这个月底如果对方没有回应,将对簿公堂。这场官司能不能打起来,到底该不该打,暂且不论,我关心的是整个事件背后那一只只看得见的手。
一直在天津小南河村做管理车辆账目工作的霍自正,本来过着平凡的生活,听说电影
《霍元甲》上映,也无太大兴趣。可见,霍自正作为名人之后,虽然没有光耀祖宗功业、光复祖辈名声,但是却守着一份做人的本份。所以才能在听到电影《霍元甲》上映时,无动于衷。可就算他肯放下祖辈作为名人的荣耀,有的人却不肯让他放下。
伸向霍自正的第一只手出动了,据称在电影上映之前,某报社记者携该片光盘给霍自正看,霍和他的家人看后勃然大怒。我不知道看碟过程记者是不是全程陪同?是不是趁机添油加醋、煽风点火?但霍家人的确恼了。霍自正称,正是看了电影有了想法。果然电影上映不久,我们就看到霍家后人声称影片有三点与事实不符的消息出笼了。
事情如果在这个地步打住也就罢了,后人对先辈历史或作品不满的事件比比皆是。更何况这是电影,不是纪录片,而且影片在结尾处还打出了“纯属虚构”的预防针,怕的就是有人对号入座,拿演绎当真事。
但偏偏有好事者,接过那位记者的接力棒,继续兴风作浪。据报道说,“霍自正虽然对《霍元甲》的失实很生气,但当时还没有打算诉诸法律。真正决定“讨个说法”是在过年期间见过杨仲凯律师之后。据杨律师自述,他的祖父和霍自正的父亲是好朋友,两人曾在一起练武。至于此案的委托费是多少,是否义务代理,杨律师表示不便透露。”至此,推动整个事件的第二只手出场了。平常人在生活中遇到被侵权、被伤害、被扭曲的事,也不是动辄搬出法律告到法庭了结的。更何况打官司还有一个成本问题,值不值得、划不划算,从经济到心理,都要考虑到。
但是对某些律师来说,恨不得有人天天打官司,这就跟卖伞的恨不得天天下雨,弹棉花的盼着天天出太阳是一个道理。正在四处寻觅生意的杨律师,突然遇上了有了些许小烦恼的霍自正,更何况两家的祖上还有一同练过武的情谊在。在官司这顶帽子下,祖辈的情谊开始延续:霍自正与杨律师的合照表明了两人联手出击的态度。
但奇怪的是,霍自正从一开头就否定了经济赔偿这个念头。他不为利,为的又是什么?为名吗?他的工作和职业并不会因为名声而有所改变,倒是为他打官司的律师可以借机扬名立万。表面上看,杨律师要代这位与祖上有交情的后辈出一口气。事实上,是霍自正在帮着律师吆喝买卖。所以委托费是多少,是不是义务代理,还真是个不便透露的机密。因为本来不想打官司的霍自正在杨律师的劝导下打起了官司,还在杨律师的事务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宣读律师事务所准备好的材料。从受益者的角度出发,我倒觉得杨律师应该付给霍自正出场费才合理。
前不久看到宁瀛在广州“先锋光芒”影展上抨击:“中国电影离现实生活十万八千里”时,还以为一针见血。但现在看到《霍元甲》面临的情境,看到那么多罔顾艺术创作的常识和常理,拼命在事件中寻找自身利益的一只只忙碌的手,这才明白,国产电影“安全距离”的底线是:离现实再远上十万八千里。交流信箱:yangq@szed.com 深圳商报文艺评论员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