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李天一:两次坑爹 少年犯机制可悲

2013年02月28日17:04  新民周刊

  正如一句褒奖之词:“自古英雄出少年”一样,年少时期分泌旺盛的荷尔蒙既可让许多未及弱冠的仁人志士,为举大义而慷慨赴死;也能使二八年华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双双殉情;同时,更使一些青少年在极端叛逆心态的促使下,因为一时冲动、意气之争而误入歧途,甚至一错再错。

  “犯罪是年轻人的‘事业’。”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教授沈亮在谈到青少年犯罪时如此一言蔽之。“早在1979年时,上海市就曾组织法律界人士,对全市范围内的犯罪分子进行过分类调查,当时的结果显示: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犯罪总人数的70%。”

  结合当时全国“严打”的大背景来看,这样的调查数据虽然很大程度上受“流氓罪”等“口袋罪”的影响,将许多原本属于治安案件的青少年寻衅滋事行为,升级到了犯罪的层面,但不可否认,人在青少年时期的无知、冲动等因素,确实是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构成部分。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众多以成年人犯罪为主的经济类犯罪充当分母的前提下,青少年仍在罪总数上占据30%-40%的比例。

  “未成年人常常会抱着一种尝试冒险的态度,做出很多超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和勇敢,追求一种负面的成就感,更有甚者,还会以自己的坐牢经历为荣!”上海市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主任戴耀红在谈到少年犯的心理成因时这样解释。

  说到屡教不改的重新犯罪案例,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在对该院2003-2004两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时,发现这一比例已占到了15.44%,其中很多青少年两次犯罪间隔时间很短,在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而在此之后,北京市崇文区检察院在对该院2003-2006年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时,发现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百分比已上升到了17%,在这当中,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1个半月、2个月、3个月内再犯罪比例亦不占少数。

  《简·爱》中有一句名言:“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平等。”对于爱情而言如是,说到罪恶,亦是如此;尽管在对“二代”仇视情绪持续发酵的今天,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些与公众情绪格格不入。

  在谈到不同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犯罪成因时,戴耀红指出:“从本质上讲,人在青少年时期,情绪易受外界影响,会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这是青少年犯罪的共性。虽然与家庭教育有关,但并不完全是家庭条件优劣所致。但不同的家境,会使孩子的犯罪呈现不同特点。”

  贫困的家境,底层的生活,和社会边缘人群辛苦恣睢的谋生态度,曾经一度被我们认为是少年犯产生的土壤。不得不承认,在近年来的几起“二代坑爹”事件发生前,我国一些相关部门对少年犯罪的研究,更多的还是聚焦在弱势群体家庭的层面。诚然,对于犯罪行为本身,社会并不应该按照其出身加以同情或批判,但在分析犯罪成因上,却必须区别对待,以便根据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因群体而异地制定出不同的预防和矫正方法。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的法学教授,沈亮在联系自己接触过的案例,对青少年犯罪特点进行分析时认为:在经济条件普通或较差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其犯罪类型以经济类居多,主要表现为偷盗、抢劫等。而一些家境优越的“二代”们,其犯罪形式则会更多地涉及到性方面。“我曾经接触过两起所谓的‘富二代’犯罪,都与男女关系有关。其中一起是男孩子在女友反抗的情况下,坚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殴打的手段对女方进行胁迫,最终实施强奸。另外一起恶性斗殴事件,也是因为男女关系的争风吃醋引起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学博士沈杰在接受《新民周刊》专访时,说到不同家境中青少年犯罪的区别,也认为:生活在底层社会的贫困家庭子女,可能因辍学、失业等原因,缺乏正规教育,且在社会中遭遇种种不公,在心中积怨已久的情况下,面对突发事件,采取极端手段对社会进行报复。说到底,这是一种为了得到某种畸形心理补偿的发泄行为。而类似李某这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二代”,其犯罪行为则主要是由于个人的内心膨胀所导致,认为自己可以享有特权,不受社会现有法律约束为所欲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同样是犯罪,公众会对李某表现出特别的愤慨,说到底,是对其背后可能涉及的整个特权阶层,张狂行径的集中爆发式抗议。

  李双江[微博]之子涉嫌轮奸案爆出后,他们家早年接受采访的视频纷纷被网友挖出。早在2011年3月6日,李双江曾做客新华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那次访谈中,作为父亲的李双江,曾大谈对孩子的教育问题。

  “我儿子天赋好,但我们现在不逼他。他喜欢运动、喜欢交朋友,电脑在他手里我看就像弹钢琴一样,他思维非常灵敏,英语单词随便就能记几千个。这代人是我们的希望。所以我们的下一代我认为了不得,我非常高兴。孩子总归学不坏,因为我们所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东西。”然而,现实总是具有嘲讽性,时隔半年,李某既因打人砸车被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养一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狠狠抽了父亲一记耳光,也成为了当时“坑爹”的典型。

  其实,“在李某砸车打人之前,李双江就曾在访谈节目中提到,他与妻子的教育观念存在分歧,相对于梦鸽[微博]严母的角色,李双江对儿子更多的是溺爱,认为儿子在青春期出现的叛逆行为都很正常,甚至以‘不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为由,纵容孩子的一些错误行为。”在谈到李双江夫妇的教育问题时,戴耀红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并指出父母教育方式不一致,是导致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重要成因之一。“父母在教育问题上的分歧,应该在私下里沟通,而不应该在孩子面前直接对抗。即便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也要以互相弥补为前提,而不是互相拆台。”

  谈到李双江夫妇对儿子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心理卫生学会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光兴认为,他们犯了一个中国父母常犯的错误,在孩子犯错时,首先考虑到的是利用自己的能力尽量摆平、对外隐瞒,而不是考虑怎样正确的与孩子沟通,从孩子的心理层面上,帮助孩子走出误区。“儿子涉嫌强奸,梦鸽哭了,李双江气病了,从夫妇二人这样的反应上可以看出,上一次儿子被劳教的阴影,还留在他们心里,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同样,从李某上一次寻衅滋事,到这一次涉嫌强奸的具体情节来看,徐光兴认为,李某的问题应该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缺失,很可能是患有强迫症一类的心理疾病,导致其强迫性的做出一些违反社会常规的举动。“这是一个不应该被回避的问题,如果我的推断正确,那么对于李某,我们要考虑的便不仅仅是如何对其进行法律惩处,更重要的还要对其进行心理援助。同时,李双江夫妇也应该通过适当的心理治疗,来正确面对儿子犯下的过错,懂得如何与儿子沟通。”

  不管是李双江之子的“二次坑爹”,还是一些贫困家庭子女的“N次进宫”,都在向社会传递着一个讯息: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现象,说明我国的少年犯矫正机制还有待完善。英国著名犯罪学家莫里森认为:监禁会将一个天真的少年犯罪人变成一个顽固的、习惯性的犯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能使用监禁,监禁机构不可能教给少年犯罪人在自由社会中所需要的行为方式。

  除“关押过程中犯人间的‘交叉感染’现象,可能使坏人变得更坏”一说之外,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矫正方式,也开始逐渐被社会广泛探讨。面对如此高发的重新犯罪几率,一些普通公众也开始思考,仅仅通过法律惩处,是否就可以使失足少年们回归正途?

  “中国社会中,对少年犯现行的教化机制真的有效吗?我对此持悲观态度!”沈杰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在一些地区的少管所里,管教们某种程度上也仅仅是为了混口饭吃,他们中有多少人真正秉承着应有的职业操守,去切实感化教育这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再说到一些社区里的教化方式,在教化过程中,已经先行给教化对象贴上了诸如‘失足’、‘闲散’一类的标签,这首先就没有考虑到教化对象希望洗心革面的心理需求。因此,在我看来,中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改造制度,从理念到机制都需要做出调整。”

  作为一名心理学家,徐光兴也指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化,应与成年犯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应主要以感化为主。“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主要侧重的是对违法者的法律惩处和道德批判,很少有人关注心理因素。但对于少年犯罪来说,这部分孩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心智尚未成熟,而导致的违法犯罪。从这个角度讲,这些孩子本身也是受害者,也在此过程中受到了心灵伤害。我们的教化应该更多的侧重于对其错误认知的疏导,和对其接受法律惩处后,受伤心灵的治疗。”

  “在这一点上,我国的教育理念确实还很薄弱。”戴耀红坦言,“传统的教育观念里,对于犯错的孩子,最简单常用的教育方法就是对其进行惩罚,大到刑事惩处,小到让孩子在大庭广众下被迫进行自我检讨,说到底,这仅仅是用强制手段让孩子不得已做出改变。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下,孩子们的一些错误行为固然因为外界的监督而得到抑制,但归根结底,心里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戴耀红告诉记者,长此以往,便会造成孩子人前人后表现不一的情况,有些孩子甚至会因此出现双重人格。“这是非常危险的,暂时压抑的邪恶很可能会在某一时刻集中爆发。”

  “目前,我们也针对孩子的心灵疏导方面,开设了专门的辅导中心,在辅导中心里,老师们会通过做游戏的方式,对孩子们进行心理暗示,让孩子们在角色互换中重新审视自己的做法,以期对孩子们的心理问题达到矫正目的。在每个星期中的固定时间,我们的辅导中心还会向家长开放,帮助有意愿学习的家长,正确分析子女教育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但说到底,我们的队伍还不够强大,不论是在志愿者的人数上,还是专业水平上,都有待提高。”戴耀红表示,与部分发达国家由政府成立的父母学校相比,我国一些类似的机构仅仅是一个社会公益组织,且没有权力强制一些问题少年的家长,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对于一些主观上不愿履行教育义务的家长更是束手无策。

 

(责编: pp)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