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进口电影分账亟须接轨规则

2013年08月15日09:58  新京报

  近日,中影集团拖欠好莱坞片商分账款项一事终于尘埃落定。美国电影协会方面表示,中影拖欠的约2亿美元的票房分账将如数支付给好莱坞各大片商。“中影拖欠好莱坞分账”一事,如果究其根源的话,恐怕可以追溯到去年年初开始推行的“新政”的后遗症。

  2012年2月,中美两国关于电影引进达成的新协议开始生效,这份被国内电影人称为“新政”的协议不仅将引进片由之前的每年20部提升到34部,还重新规定了外方片商的分账比例由约13%提到25%,升幅接近一倍。同样还是在去年,国家在相关行业又开始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改革施行范围包括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实际上,这个改革其原因依然是“分账”。早在去年和前年,以新画面和华谊兄弟[微博]为首的民营电影制作发行商,曾就分账问题多次和院线方展开谈判,甚至强硬摊牌;尤其是去年年底贺岁档开始前,以华谊为首的数家发行商方对院线放映方的“公开信”,更是曾轰动一时。

  相比于去年国内民营影视集团和院线联盟之间的轰轰烈烈,这些中影和好莱坞的较量方式则显得悄无声息,但是千万别以为看似平静的过招就不激烈。

  进口片的分账也是一次利益较量。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做分析:

  其一,中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大片引进以来,进口片的发行权一直是由中影和华夏两家国有企业经营,绝大部分进口片是受到院线经理欢迎的,进口片分账长期保持低比例,只有13%,远远低于国产片的35%-38%。实际上在目前国产电影里,各种民营影视集团已经是主流和主力,中影在这个领域已经不具有领导优势了;但是因为得益于国家政策,发行进口大片是中影、华夏独享的,发行引进大片是目前中影最重要的创收业务。换句话说,别看这回中影和好莱坞片商出现了些问题,但是双方是谁都离不开谁。

  其二,进口片在国内发行的所有费用支出和放映经营税,之前十几年全部由中影和华夏两家支付,外商不做承担,这在只有13%的低分账比例时代,是双方都认可的;但是在新政出台后分账提高到25%,被切去一块饼的中影自然对以前的旧规矩产生了不满,而新的解决方法又迟迟没有出现。于是,这个事件就这么“被造成”了。换句话说,新政策出台需要适应的新规则,但是现在新政出台却没有齐全的新规则产生。

  这次中影要求转由外商支付的增值税,醉翁之意就是要弥补因为修改分账比例后自己的损失。其实增值税的份额只占总票房的2.5%-3.3%,和多划给外方的分账比例12%一对比,这可是大约1比4的关系,依然无法平衡。

  其三,“新政”是一项由电影主管部门推出的行政举措,但是在推出后,对之后在市场上可能产生的反应,至少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是预估不足的。就现在这个事件而言,“新政”是涉及对外进出口业务的,但是现在唯一能全程接受这个业务的,就是中影。这家国企既是经营性质的企业,又是国家政策落实和履行人,行政指标与商业活动的矛盾、纠结,体现得特别明显。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已经成为全球第二规模的电影市场的中国需要对未来作出详细而科学的预估,更需要一整套与国际化接轨的商业游戏规则,否则靠行政化的水来土掩,只会手忙脚乱。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秋原(北京 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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