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室成立逐渐成风:
张雨琦[微博]官司解约成立工作室:
前“星女郎”张雨绮与老东家星辉公司的解约官司缠斗2年多,今年6月一审判决双方解除经纪合约,同时张雨绮须向星辉赔偿300万港币(约240万人民币)。之后星辉不满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星辉上诉请求,维持原判。11月2日张雨绮也透过律师发出声明,表示自己已经成立工作室,将在演艺圈独立发展。
上一页123456789101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