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彬被原所属公司指称“盗窃”正在准备反诉](http://image2.sina.com.cn/ent/s/j/2004-12-13/U1040P28T3D597966F326DT200412131642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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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韩国明星元彬的原所属公司以元彬有盗窃嫌疑向警察局报案。元彬方面正积极考虑向法院反诉对方毁坏名誉权。
报道中称原所属公司在11月中旬的时候向警方报案。案由是元彬在2002年12月初晚11时许在办公室私自拿走了合约书。虽然公司多次向元彬所要该合约书,但是元彬却一直没有交付。
但是元彬方面却称,所谓盗窃应该是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的偷盗行为,但是当时的情况是元彬向员工所要合约书,是从员工手中拿到的合约书。并把该合约书当做了控告原所属公司制作假合约书的案件中的重要证据向法院提交的。因此公司所主张盗窃显然是不合理的。元彬将准备把原所属公司以毁坏其名誉权再次告上法庭。
2001年10月份的时候,元彬的原所属公司制作假合同和一家电影公司签定了元彬出演《赤裸的青春》的合约。后来因为元彬日程上的问题没有能拍摄成该电影,于是该电影公司将元彬和原所属公司告上法庭。元彬以公司在没有得到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和电影公司 制作假合同签定和约为由把原所属公司告上法庭,并决定离开原所属公司。后来法院认定了元彬的主张并判决原所属公司向元彬赔偿巨额赔偿款。当时做为最主要的证据元彬提供的合约书就是现在原所属公司主张并报案的元彬“偷窃”的合约书。
元彬的现所属公司表示,该事情在法律上已经得到过圆满的解决。法院也认定了原所属公司的诈骗行为。现在又拿出这种事情来刁难元彬显然已经侵犯了做为艺人的元彬的名誉权。公司将按事态发展的情况考虑把原所属公司告到法庭。(高丽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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