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高英旭性侵案二审 减刑至两年半(图)

2013年09月27日14:02  韩星网
高英旭 高英旭

  新浪娱乐讯 今日(9月27日),因涉嫌违反儿童青少年保护法而被起诉的韩国歌手高英旭被首尔高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佩戴3年电子脚铐。

  裁判部曾在一审判决中以性侵未成年,对未成年实施性骚扰等罪名判处高英旭有期徒刑5年,公开身份信息7年以及佩戴电子脚铐10年。而在今日开庭的二审中,裁判部认定被告人高英旭第一次强奸A某的嫌疑成立,第二、第三次强奸嫌疑不成立。

  裁判部解释道:“由于被告人是艺人,我们考虑过艺人佩戴脚铐是否合理的问题,不过不能因为他是艺人而给予特殊照顾,因被告人利用自己的艺人身份接近未成年,性质更恶劣,被告人还有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因此不得缓刑。”最终,高英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公开身份信息5年以及佩戴3年电子脚铐。

  高英旭于2010年性侵了包括13岁A某在内的3名未成年,之后遭到起诉,高英旭通过法律代理人表示:“都过了两年的时间,现在过来告我是不是不像话?”对此,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被告人高英旭无任何反省态度,宣判高英旭强奸罪名成立,判高英旭有期徒刑5年,公开身份信息7年以及佩戴10年电子脚铐。

  高英旭虽然承认了2次性骚扰的嫌疑,但在性侵案上,仍坚称自己无罪,之后进行了上诉。接着在8月23日,他向首尔高等法院刑事8部提交了检讨书,要求法院从轻处理。田娥蓝/文 版权所有 韩星网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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