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韩星朴龙河前经纪人因伪造文件罪获刑

2013年11月15日14:16  新浪娱乐 微博
已故韩星朴龙河 已故韩星朴龙河

  新浪娱乐讯 已故韩国明星朴龙河的经纪人李某,今天(11月15日)上午被法院以伪造文件、盗窃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于2010年7月朴龙河自杀后不久,试图利用伪造的文件从朴龙河在日本的银行账户中取走2亿4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37万),结果因银行职员已经知道朴龙河自杀的消息而未遂。随后李某又于同月14日,从经纪公司盗走了总价值72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1万)的朴龙河写真集与大量的唱片和写真。

  负责此案的法官在今天上午宣判时表示,李某伪造文件试图盗取2亿4000万韩元,虽然未得逞但金额巨大,而且他私自盗走朴龙河的遗物,对朴龙河的家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因此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且不得缓刑。金璟敏/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责编: 饺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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