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晓庆和王建中之间牵牵扯扯的三场官司中,王建中北京状告刘晓庆千万元欠款一案是了结最早的一桩案子。昨日晓庆公司总经理靖军专程致电晨报,他透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王建中的上诉最终被驳回,这也意味着这桩轰动全国的千万元欠款一案有了最终定论。
结果:王建中的上诉被驳回
今年3月26日,王建中以刘晓庆拖欠千万元欠款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庭未开的情况下,以诉讼主体不符为由,驳回了王建中的起诉。王建中不服,又于9月18日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月27日此案开庭审理。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十几家媒体的记者汇聚一堂,热闹的局面盛况空前。昨天这桩案子终于有了定论,北京高院经审查认定,王建中依据晓庆公司发行部与晓庆公司签订的有关利益分成协议,以其个人名义向晓庆公司主张权利,不符合法律关于诉讼主体资格的规定,王建中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王建中负担(已交纳)。
靖军:王建中代表的只是他自己
晓庆公司总经理靖军闻知此讯的第一反应就是“王建中终于没有话说了”。他对记者表示,到现在为止,王建中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只有当法院认定当事人具备主体资格的时候,他才能成为诉讼实体。现在可能成为实体的只有晓庆公司的发行部而并非王建中本人。当初晓庆公司的奖励提成协议针对的是整个发行部而并非王建中个人,王建中一个人跳出来和晓庆公司打官司,他代表的只是他自己,他连诉讼主体资格都不具备,他怎么可能不输?
影响:三桩官司脉脉相连
靖军表示,虽然该判决不会直接影响到刘晓庆和王建中的其余两桩官司,但是这三桩官司是因果相连的。王建中的败诉意味着法律已经认定刘晓庆没有欠王建中的钱,那么王建中对外界表示刘晓庆欠他千万巨款,刘晓庆扬言用一个亿来打赢这场官司等等理由相应地不成立了。王建中在南京告刘晓庆名誉侵权的官司虽然还没有开庭,但是结果是什么已经“昭然于天下”了。靖军坦然地表示,鼓楼区法院至今还没有消息,“但是我们并不紧张,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1月18日南京就要播出刘晓庆的《火凤凰》,我们的精力并没有被牵扯到官司中来。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没有搜集证据,只要把这些话都说出来,就已经足够反驳他了。”(晨报记者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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