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综合报道 拍卖“男色”或许只是一个玩笑,但引来的确是舆论的抨击和当事人的愤怒。日前,某周刊在《男色大拍卖,你够胆消费吗?》一文中让不同身份的女性“出价消费”5位“加油,好男儿(blog)”选手,诸如出50元带某人吃一顿饭,出200元让谁陪游珠江。报道就像一枚重磅炸弹,让“加油,好男儿”主办方东方卫视以及其旗下“好男儿”选手愤怒不已,表示要某周刊公开道歉,否则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
“好男儿”恨不得要打人
“加油!好男儿”的选手们一直饱受争议,十强诞生后,大众更一再地把矛头对准了这些“好男儿”们,质疑部分选手过于阴柔。选手们的心理素质在一次次地“炮轰”中变得越来越好,把比赛当成了一个娱乐,但这一次,他们生气了,觉得这样的报道彻底伤害了他们,于是他们联名抗议,在白纸上写下了各自的意见。
一直都格外羞涩胆怯的马天宇(blog)在看到该报道后,表现得极为愤怒,他说:“我恨不得痛骂写这篇报道的记者一顿。”他表示,一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媒体竟然用这种戏谑轻佻的态度去对待他们这群才20岁上下的年轻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我很不理解写这篇报道的记者为什么一点素质都没有,我真想痛骂他(她)一顿,因为对方不懂得尊重别人,怎么让别人尊重他(她)?这是一个选秀节目,大家可以用娱乐的心态来看待,这没有问题,但是娱乐也该有个分寸吧?对方不应该用这种恶毒的语言中伤我们。如果这个记者本人被别人如此‘标价拍卖’,他(她)自己又能否接受呢?”马天宇说。
来自少数民族的汉子蒲巴甲(blog)与宋晓波(blog)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蒲巴甲说,如果真有一个报道中所说的女性站在自己面前提出给几百元换取一天陪玩的要求,自己会“不搭理她,转身走开”,他说:“因为对方是个女性,我不能打她,也不能骂她,好男不跟女斗。如果是个男的,我可能一拳就打过去了,因为这种言辞太侮辱人了嘛!”
建议捐钱给慈善机构
年仅18岁的向鼎(blog)是几个“上榜”选手中维权意识最强的。看到报道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我可以告他吗?”他表示:“我们来参加比赛都是为了锻炼自己,能走到今天说明观众对我们是很认可的,外界不能只看到我们的外表而看不到我们的本质,我们不需要被消费,也不应该被‘拍卖’,我们就是我们自己,我们有我们这代年轻人表述自己的方式。我们又不是一件货品,怎么能够被这样‘拍卖’呢?我觉得这样的报道公开刊登出来后,会影响到公众对我们的印象,如果我们保持沉默,一些不了解我们的人可能会认为我们默认这种‘标价出卖’的做法,这对我们的人格尊严是严重的伤害,所以,如果对方不公开道歉的话,我会告他们。”
吴建飞(blog)对于新闻表现得很不屑:“这太无聊了。”他说,参赛以来,各种各样的非议已经让自己有些麻木了,“但是像一家媒体发表这样过分的报道,好像还是头一次”。尽管如此,近日一些“好男儿徒有其表”、“好男儿就是选美男”的报道还是让吴建飞有不吐不快的冲动:“我们不过长得还不差,难道这也有错?好男儿就只能是丑男吗?为什么他们就看不到我们的努力呢?是,我学历不高,才艺表演不专业,但是很多艺人都是这样入行的。像刘德华,当年因为家境贫寒,他也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一开始唱歌也走调,可是他一直坚持奋斗,凭借自己的敬业、努力,有了今天的成就。希望大家对我们友善一点,宽容一点,给我们一个成长的空间和机会,而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我们。”
假设现实中真有这样无聊的女人怎么办?吴建飞表示,“如果她出200块让我陪她游珠江,我会建议她把这个钱给更需要的人,比如路边要饭的,或者捐给失学儿童或者慈善机构吧。总之,希望对方能够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律师认为选手有起诉的权利
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认为,《男色大拍卖,你够胆消费吗?》的文章虽然有明确提到“好男儿”中的具体选手,不过文章以群众意见来发表观点,周刊只是客观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新闻有自由权,公众有知情权,虽然对当事人心理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文章说到侵犯名誉权以及将之称为不道德则值得商榷。当然,媒体在报道的时候要注意报道的方式,注意不要太过火。周玉忠律师表示,选手有起诉的权利。周玉忠律师认为“鉴于个人名誉权、个人隐私权以及公众知情权、舆论自由等,法院到底会怎么判,还真的很难说”。
网友发言各有说法
新闻一出,网友在网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不少“好男儿”的粉丝也显得很生气。不少支持者纷纷跳出来抱不平,指责该周刊的文章不负责。
相对那些粉丝来说,有些网友的反应则显得比较温和。他们认为“好男儿”选手既然参加了选秀活动,便应该接受各个方面的意见以及质疑,甚至干扰和调侃,“好男儿”应该具有娱乐精神,不要太较真。如网友嘟嘟认为“无论怎么说,‘好男儿’都是半个公众人物了,应该具有娱乐精神!即使看了负面报道也应该谢谢人家,因为人家帮你炒作让你更加出名了嘛。”网友孤独的骆驼则认为:“看开一点吧。大众消费女色已经几千年啦,现在提出消费男色又怎么啦?”
●东方卫视发表律师声明●
上海东方卫视作为“加油,好男儿”主办方,授权赛事的法律顾问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黄可磊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一、上海东方卫视感谢全国媒体对于莱卡“加油!好男儿”赛事及其选手的关注,欢迎全国媒体进行各种生动活泼的娱乐性报道,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但任何对该赛事所进行的报道均应保持客观性、公正性,对于报道对象均应给予尊重。
二、莱卡“加油!好男儿”虽是一档娱乐选秀节目,但参赛选手的人格尊严依法受法律保护,报道中的任何侮辱性语言都可能构成对参赛选手人格权的侵害。
三、该报道称参赛选手为“摆上货架”的“男色”,对参赛选手的人格具有明显的侮辱性,对“加油!好男儿”的参赛选手及本赛事造成了严重伤害。上海东方卫视特要求《××周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在相应版面对文章所涉及的参赛选手进行公开的书面道歉,同时上海东方卫视将保留对《××周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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