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被拘 伙同狱友涉嫌轮奸

2013年02月23日07:20  信息时报
李双江老来得子,结果李天一却屡次犯事,先是打人,后是涉嫌轮奸
央视新闻证实了李天一涉嫌轮奸的消息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爆料改名为李冠丰的李天一被刑事拘留
《法制晚报》记者曝光李天一的犯罪过程

  信息时报讯 昨日早上11时,微博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爆料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因涉嫌轮奸已被刑事拘留。下午5时,微博认证为“《法制晚报》记者”的网友“公安记者池海波”,在微博曝光了李双江之子犯案的整个过程,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随后也证实了消息属实。据悉,本月17日,李冠丰等5人在海淀一酒吧与李姓女子喝酒,后带至宾馆将其轮奸。知名律师戚连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轮奸妇女一般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

  昨日早上,“王丰-SCMP”率先在微博爆料,“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文末,博主附上了李天一在维基百科上的网页,暗示李冠丰即为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下午时分,《法制晚报》记者池海波微博曝光了李冠丰的犯案过程,央视《共同关注》也报道了这一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今天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抓获,现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池海波还透露,李天一等人是“在湖北大厦内将受害者杨某轮奸”的。对此,网友纷纷揶揄李天一“换了个马甲再坑爹”,甚至编段子调侃:“上联:你爸是李刚,很酷?下联:我爹是双江,不服!横批:霸气外露!”

  其实,李天一犯事不止一次,2011年9月,时年15岁的李天一,无照驾驶一辆宝马汽车,和同伴苏楠在北京海淀西山华府小区门前殴打一对夫妇,并损毁他人机动车辆。此后,李双江亲自出山与受伤夫妇会面,双方达成和解。因李天一尚未成年,以寻衅滋事罪被政府收容教养一年,并于次年9月获释。在这次涉嫌轮奸事件中,据悉其中一同伙是李天一在教养时认识的“狱友”。至于未来量刑,律师戚连峰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轮奸妇女一般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若受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也会加重刑罚。李天一目前尚未满18岁。律师介绍说,对于年满14岁未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上则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家堃

(责编: 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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