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公诉 律师:获刑可能不超10年

2013年07月09日18: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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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又有新进展。昨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的黄平平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按照我国刑法,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据记者了解,此前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且获释后不满一年,属于“构成有前科”,或将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但据黄平平律师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也有可能不会超过10年。

  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李跃

(责编: 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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