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换律师 迎难而上做无罪辩护

2013年07月11日11:58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李京蔚) 上月底,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等5人轮奸案的代理律师请辞,该案的新律师为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与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这两位律师迎难而上为李某某等5人做无罪辩护,于昨日凌晨,通过新浪博客发布一篇声明,公开该案详细进展。

  二位律师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先给了公安机关一记下马威。之后文中还提到舆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激起舆论强烈不满。

  新律师迎难而上

  为案件“重新定性”

  前任代理律师因为梦鸽的要求太高请辞,新任律师信心满满接受了梦鸽的高要求,已经表示要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在微博声明中,一开篇便将轮奸案定性为了“普通的刑事案”,拒绝公众的过度关注,并且谴责公安机关披露未成年人姓名的行为。

  实际上,李某某是否未成年,这至今仍未得到令公众信服的解答。另外,该声明强调李某某等人案发之前的饮酒行为,将责任转嫁给饮酒场所。

  要求“爱护老艺术家”

  激起网友不满

  该律师声明中,还提到媒体等“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该言论迅速被撰文抨击:“人人生而平等,不知道为什么要因为是‘老艺术家们’,媒体等就有义务去保护其子女所犯下的罪行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功高名重者如果犯罪按理还应该罪加一等,因为他们所犯错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普通人。”

  人民网撰文抨击:应保护弱势人群

  在律师声明公开后,人民网迅速反应,发布《驳李天一案新律师声明:监督是媒体天职》,受到网友的拥护。文中指出:“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职。……媒体报道此次涉嫌强奸案,是在依法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是在助推法治中国、文明中国、正义中国的进程。”

  作者还表示:“实际上,‘老艺术家们’早就得到了社会的‘极力保护’,有名望、地位和财富,子女们也自然成为星二代、富二代,占据了社会的优质资源……有些人完全依靠金钱和权势无视法律,不严加惩处势必危害巨大,怎么还幻想着要媒体违背良知去进行义务‘保护’?实际上,反倒是社会弱势人群,尤其是此次案件中的女受害者,才更应该得到全社会包括媒体的好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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