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称被强奸后想自杀:头撞电视柜

2013年08月29日05:10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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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新浪娱乐直击庭审现场,李天一在法庭上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透露遭到李天一的殴打,并被威胁“今晚你是我们的了”,她称被强奸后一度不想活,用头去撞柜子。

  李天一称未强奸 同伙:他第一个发生性关系

  庭审中,李天一(原名李冠丰)对法庭详陈案情,他的语速不快,时有结巴,但说到案情关键处,李天一的语气比较激动。他指出自己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称进宾馆房间后,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的床上。当时自己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他先来,他说不来。并称后来就玩手机玩睡着了,没有干(发生性关系)。后来在被害人律师田参军的再次询问下,李天一说不记得了,随后又称没有。

  而其他人是否有?李天一则称没看清,不能确定。

    五名被告中另外一位张某的证词,则和李天一说法有出入。他称五个被告当时轮流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他是第四个。而脱掉被害人衣服的是李天一和另外一名被告王某。

  被害人杨某当天并未到场,公证人提供了她的三份证词,证词大体一致,仅有细节不太相同。其中她称五个人都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天一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呼救和反抗,因此前已遭到殴打,李天一还威胁要打死她,所以感觉呼救也没有用。

 

  被害人称被李天一威胁:今天晚上你是我们的了

  在被公诉人直接问到“是否殴打了被害人”,李天一确定地说绝对没有,又否认曾限制被害人的自由。因为几人都是从酒吧出来,被害人也喝了酒,至于她当时是否醉酒至无力反抗,李天一否认称她在进宾馆时状态挺正常的,就在电梯里说有点晕。

  对此被害人称,自己在酒吧时被李天一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她认为自己在李天一试图把她带出酒吧时,曾表达过不愿意,但没有用。在车上她清醒过来,求李天一让她走,但遭到对方拒绝,称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了,现在说什么都白费。

  被害人是否醉酒引争议 称被强奸后不想活了

  张某的证词中,谈到被害人的状态是醉了,并多次称想吐,并在到宾馆前的车上试图逃跑,但没有成功,还曾反抗并踢到正在驾车的魏氏兄弟之一。他认为,被害人不愿意和5人发生性关系,并确定表示,认为被害人当时被挟持了,且李天一有殴打行为,扇了她三四下耳光。在宾馆发生性行为后,被害人曾拿头撞柜子。

  被害人的证词也提到,感觉被强奸侮辱之后不想活了,就用头撞电视柜子,但撞了一下后就有两个人过来按着她。”(jzb/文)

(责编: 颜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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