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案被告李家无罪辩护 3人道歉1人立功

2013年08月31日09:20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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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曲作杰) 昨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如期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往事”公布了通报会内容,称法庭上4名被告的辩护人做有罪辩护,3名被告当庭道歉,另有一名被告魏某因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李某某仍不认罪

  在前日的庭审中,5名被告中的3人已经认罪,但李某某称当时自己因喝醉睡着了,并未实施强奸,也没有看到其他人与杨某发生性关系,而且否认曾打过杨女士。更有媒体爆料,称李某的供述中表示,进宾馆后杨女士自己脱掉衣服,同伴让他先进行性行为,但他拒绝了,玩着手机就睡着了。

  李某某的供述和侦查阶段不符合,对此他表示,在侦查阶段警方曾经吓唬他,他在惧怕之下才作出不实言论。

  但昨日李某某的说法被同伴“推翻”,有同伙认罪时称李某某第一个脱去受害人衣服,更有证人证实,李某某给他打过电话,说起过关于打受害者杨女士的事。

  杨某是一名在读大学生?

  昨日,原告律师田参军也现身法院。他说将坚持50万元的索赔,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一分。他还透露受害人现在仍在进行封闭式治疗,所以他没有将前天庭审的情况告诉对方。

  这两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受害人杨某的身份情况,称其是一名在读大学生,并是一家广告公司行政秘书。对此,被告人律师表示,杨某上学和上班与其晚上当兼职陪酒女并不冲突,并提出杨某报案时曾有虚假供述。

  出事酒吧服务生张某出庭作证,与此前他给警方的证言不同的是,张某否认了杨某是兼职陪酒女,说她是熟客。有律师提出,张某的很多证言内容与其在媒体上发布的内容有较大差异,对此张某解释称是网络上他写的内容被别人修改了。

  有被告人表示愿赔偿

  被告人张某的代理律师赵运恒庭后表示,经过认真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后认为,此案中确实对受害人存在暴力,基于对被告人和受害人负责,建议当事人走罪轻辩护,张某也表示接受。

  在开庭前,被告人张某给受害人杨某写了道歉信,并在得知杨某住院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向法院主动交纳了10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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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友:李某某是狱警开心果 有家人提供伙食费可吃到火腿肠

  深圳晚报讯 昨日下午,记者独家采访到一位知情人,他曾与李某某同在看守所。他透露李某某的看守所生活,称李某可以在看守所中吃到方便面、火腿肠、鸭蛋等零食,而且李某某非常乐观,思想觉悟高。

  该知情人透露,他因犯罪曾和李某同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因此多次见过他。他透露称李某因为有家人提供的伙食费,在里面可以吃到一些零食。对于对李的评价,知情人称李是一个思想觉悟较高,不吸烟、不说脏话,非常乐观的孩子。是看守所狱警的开心果。

(责编: 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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