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再开庭申请被驳 缺乏事实基础

2013年09月12日15:16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诗凡)今天上午记者从法院获悉,李某某的多人强奸案审理过程中,李某某律师提出的再次开庭审理请求,被海淀法院驳回。

    法院上午通报称,9月11日上午11时许,海淀法院收到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书》。

  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已依法得到保障。

  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今日上午,海淀法院已通知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到院,当面向其告知该院依法驳回该申请的决定,并记录在案。

  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称,李某某辩护律师9月11日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上周六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正式开庭,法院连审两天后宣布择日宣判,目前判决结果仍未公布。

  开庭至今,众多所谓的“证据”逐一披露,李某某母亲梦鸽[微博]更四处奔走,接受《南都周刊》采访。

  就在一审判决还未公布的情况下,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公开一份《再次开庭申请书》。

  从兰和在微博晒出的申请书照片中可以看到,李方律师还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全部审讯、取证录像,进行当庭审看。

  兰和曝光的申请书随即引来网友热议。

  有多位律师表示,一审后,调查、辩论、结案陈词等工作都已完成。

  “以往在司法实践时,如果法庭认为证据不充分,会组织再次开庭。”

  “如果审判时,刑事案件的法庭程序已经走完,虽然李家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能否被法庭采纳则基本要看法官的判断,可能性应该比较小。”其中一位律师说。

  该律师表示,李家律师此举更多是在打舆论战,表明一个态度。

  “他们可能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炒作来博取同情,制造公众舆论的导向。”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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