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2014年1月9日,布历时9个多月调查,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发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书认定:陈婷、张艺谋非婚生育三个子女,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法,依法对陈婷、张艺谋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
在对张艺谋、陈婷的调查中,计生局方面认定:通过履行法定核查程序,滨湖区计生局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在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760元;在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590元。两人在涉一案三个年度的个人收入总计为358.41万余元。
之前曾有报道称张艺谋在2000年实际收入仅有2760元。面对媒体提出的这一质疑,张艺谋回答,这的确是他当年的真实收入。“电影导演的收入并不固定,有大年、有小年。对我来说,我常用一年多的时间磨一个剧本,在此期间,还要请好多人来写、来讨论,有时候还要倒贴钱。”